关于昆明市五华区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130号建议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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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一大队
昆公交(一)函〔2024〕18号
关于昆明市五华区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130号建议答复的函
石 晶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教场东路与教场北路交叉口设红绿灯》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内容
教场东路与教场北路交叉口,因道路狭窄,未设有红绿灯,过往人员较多,同时此路口还设有两个公交站点。早晚高峰时段,接送孩子的老人、电动车、机动车较多,过往十分拥挤,容易造成安全隐患,平时只有一名辅警在维持秩序,但仅限于早高峰,晚高峰无人管理,建议在此路口安装一个红绿灯。
二、答复正文
(一)具体办理工作内容
教场东路与教场北路交叉口已设置交通信号灯,但因教场东路与教场北路交叉口与龙泉路与教场北路交叉口距离不到50米,两个路口相距较近,且两个路口交通流量差别较大,信号灯放行配时无法同步,导致相互影响,反而加剧了该路口的拥堵,目前,该路口的交通信号灯处于关闭状态。为有效缓解该路口的交通拥堵状况,一大队积极向上级部门上报情况,并请支队相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办法:一是反复调试路口交通信号灯的配时及放行方式,科学合理地指挥疏导路口车辆通行,进一步提升路口的通行效率。二是在早晚交通高峰时段加大路口警力的投入,强化路口的交通秩序管理和疏导指挥,从而缓解路口的交通拥堵现象,规范路口的通行秩序,为广大市民提供一个良好的出行环境及通行秩序。
(二)办理结果
已办结。
(三)下步工作计划
在道路提升改造时,积极上报相关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进一步完善该路口的交通设施。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2024年9月12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于学涛 18788120595)
抄送: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区政府督查室。 |
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一大队 2024年9月1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