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明市五华区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134号建议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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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一大队
昆公交(一)函〔2024〕13号
关于昆明市五华区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134号建议答复的函
杨敬尧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设置道路交通信号灯》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内容(简述)
目前道路交通信号灯同时放行,经常发生电动自行车抢行,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建议对机动车、非机动车混行道路交通信号灯进行优化设置,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进行错时放行或单向放行,大幅降低非机动车与机动车在红绿灯口通行时发生交通事故的机率。
二、答复正文
(一)具体办理工作内容
交通信号灯作为交通管理的重要交通设施,对交通管理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信号灯的相位和配时是要严格按照路口的道路状况、交通流量、通行需求及交通变化等多种因素来进行调整的。在道路条件较好、交通流量均衡的路口,交通信号灯可以设置为左转、直行分开放行,但在交通流量不一致和不对称时,为提升路口的通行效率,交通信号灯也会设置为左转、直行混合放行,因受路口道路条件的限制,部分路口不具备左转、直行分开放行的条件。对此,为保障路口的通行秩序、最大限度地提升路口的通行效率,我市交管部门根据路口的交通流量和通行需求,持续对交通信号灯进行相应调整和对路口的交通组织开展优化工作,如设置非机动车蓄水池、非机动车专用掉头车道、安装非机动车先行信号标志及合理规划车道标线,实现机动车提前右转,降低右转机动车与直行非机动车的通行冲突等方式,缓解机非通行时相互干扰的现象,从而提升路口的通行效率,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交警部门也将加大警力的投入,强化路口的指挥疏导,同时,根据路口在不同时段的交通变化对交通信号灯进行科学合理的灵活调整,以满足不同时段、不同路段的交通流量变化,从而提高路口交通的流畅性,有效避免交通拥堵和事故的发生,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和出行环境。
(二)办理结果
已办结。
(三)下步工作计划
交警部门在强化指挥疏导的同时,将根据路口交通变化对信号灯进行合理调整,不断完善信号灯的放行方式及配时,进一步提升路口的通行效率。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2024年9月12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于学涛 18788120595)
抄送: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区政府督查室。 |
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一大队 2024年9月1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