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 www.kmwh.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索引号: 015115177-202411-923472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11-04 10:48
名 称: 昆明市五华区普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昆明市五华区普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11-04 10:48     
字号:[ ]
编辑:马彬祝      审核:金艳红      终审:方建丹

监督索引号53010203200900901000

昆明市五华区普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按属地原则提供预防、康复、保健、基本医疗和计划生育指导等服务。做好属地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指导职责;承担昆明市五华区卫生健康局委托的其他事项;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预防:慢病管理、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动态管理、传染病防治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

2.保健:妇女保健、老年人保健、重大妇幼卫生服务项目。

3.医疗:常见病、多发病以及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的诊治。

4.健康教育:宣传卫生防病和健康保健知识提供健康教育处方和资料。

5.计划生育技术指导:提供有效的避孕方法指导,开展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及技术咨询。

6.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工作。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药房、收费工作严格按照药品管理和基药管理要求,每月做好进、销、存台账,收费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医疗收费标准医保政策执行,根据相关通知及时做出收费价格的调整。为提高专业知识,服务好患者,积极开展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学习特殊人群用药指导。

2.严格落实两票制,确保账目,票据,物资均符合国家要求;严格执行,中药房、西药房的所有规章制度,包括台账、采购,进销存,每月或每季度对药房的盘点和养护工作,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3.为确保中心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各项制度的改革实施,大家同心同德,目标明确,在上级部门和中心领导的带领下,积极完成区卫生健康局直管下的相关工作遵守执行上级财政部门及区卫生健康局的相关财务制度和规定,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种学习培训。并按时完成2024年财务预算和资产配置预算工作。

4.做好日常工作和财务分析学习行政事业单位核算制度,积极和财务公司沟通对接,完成了中心专户和零余额帐户会计核算工作。

5.加强财务收支管理,根据中心的实际情况,加强医疗业务收支管理和公共卫生服务收支管理,为加强资产管理,确保中心资金安全,实时调整药房收费日报统计,以保证收入的能全部及时入账。并且不断学习各种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做到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6.时办理在职在编人员工资及社保相关事宜,并及时和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对接,按时发放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以及缴纳五险一金。

7.按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的卫生统计信息网络直报系统统计报表。积极对外沟通,加强与相关部门联系,有序推动中心财务工作。

8、2023年普吉中心处在临时房屋,景文中心刚开业,辖区居民知晓率不高,中心及所属景文中心、华福苑站组建了20个家庭医生签约团队,转变服务观念,以主动服务为主,联系街道办事处辖区居委会、小区物管,采取家庭医生进村、小区、入户,把健康管理作为工作重点,利用卫生宣传日、重大纪念日为群众开展宣传活动,全年免费义诊80余次,同时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将人群进行分类管理,做到应签尽签。

9、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契机,开展家庭医生上门测黄疸、换药、导尿、压疮护理等服务,做细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及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10、严格执行国家免疫规划,确保了辖区内儿童的预防接种工作有序进行。全年全年接种疫苗34663剂次,其中国家免疫规划疫11492剂次,非免疫规划疫苗:22789剂,主动搜索免疫工作薄弱区域和外来流动儿童,保证流动儿童免疫接种率。普吉中心和景文中心累计搜索950人,及时做好入托、入学查漏补种儿童的补种工作,总共查验8个幼儿园,2个小学总共1955人。

11、严格按照区妇保中心的要求实施孕产妇三级管理工作,2023年全年带领辖区站点对辖区2534名孕产妇提供了系统管理保健服务,其中高危:1703人中,红色高危:10人,橙色高危:503人,黄色高危:1190人;黄色高危已分娩:781人,橙色高危已分娩:329人,红色高危已分娩9人。全年完成育龄妇女登记11250人,完成率:25%,早孕建册人数:1387人,有效保障了母婴安全。同时,我们还积极开展计划生育服务,为社区居民提供科学、合理的避孕节育措施。

12、定期开展健康教育讲座、播放影像,通过门诊就诊人员、固定家庭医生签约工作室及预防接种人群进行健康教育宣教,发放宣传资料11209份,提升了社区居民的健康知识和健康素养。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妇产科妇科专业、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医学影像科(超声诊断专业)、中医科、财务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昆明市五华区普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昆明市五华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五华区普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单位2023年度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单位2023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五华区普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2729.1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0.12元,占总收入的26.7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1971.04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72.22%;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7.95元,占总收入的1.0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83.21元,增长16.3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27.58元,增长21.1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498.25元,增长33.83%;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242.62元,下降89.67%。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经费增加、门诊医疗收入增加、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五华区普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3197.35元。其中:基本支出57.17,占总支出的1.79%;项目支出3140.18,占总支出的98.21%;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021.00元,增长46.9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162.71元,下降95.31%;项目支出增加2183.72万元,增长228.3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经费增加、事业支出增加、财政拨款项目公用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五华区普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7.1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7.17元,占基本支出的100.0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五华区普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140.1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老年人健康管理经费开支0.13元;协管经费9.78元;门诊收入专项经费开支2253.98元;基药补助专项经费112.85元;疫情常态化防控经费22.69元;家庭医生签约工作经费59.93元;预防接种0至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经费0.09;健康素养监测专项经费1.20元;新冠疫苗接种经费189.57元;城市癌症早诊早治项目工作经费0.01元;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医务人员临时工作补助资金12.37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上级补助资金463.98元;中医(民族医)药专项经费2.00元;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11.43元;医师节、护士节经费0.2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五华区普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4.83,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2.98%。与上年相比增加139.34元,增长23.40%,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经费增加、财政拨款项目公用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723.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40%。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事业单位医疗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6%。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五华区普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无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无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五华区普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故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昆明市五华区普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资产总额544.49元,其中,流动资产426.75元,固定资产39.64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78.1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29.4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4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47项,账面原值24.65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0203200900901111

普吉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样(决算报表部分)20241101021002547



Copyright © 2012-2021 www.kmwh.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昆明市五华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备案号:滇ICP备05009273号-1

联系我们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华山西路1号五华区区级机关办公大楼

技术支持电话:0871-63632514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5301020002

滇公网安备 530102020006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