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五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10203202101000
昆明市五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昆明市五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职能:负责五华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接收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度以退役安置工作高质量为目标,以狠抓政策落实为保障,推动五华区退役安置、就业创业、拥军优抚、解难帮困、服务管理等工作,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维护退役军人权益。一是履行基本职责:保障退役军人事务正常开展,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接收安置、创业就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及服务管理,精准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退役士兵、无军籍职工的接收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优抚对象等各项待遇;二是扎实推进日常重点工作:扎实开展拥军工作,优抚工作精准落实,接收安置工作创新推进,就业创业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扎实做好涉军群体权益维护工作,做好烈士褒扬纪念工作,切实解决退役军人各项待遇和突出问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接收安置科、拥军优抚科。所属单位1个,分别是:
1.昆明市五华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五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昆明市五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
2.昆明市五华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中心
纳入昆明市五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五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2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1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6人(离休0人,退休56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超编4辆,原因为实有车辆为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昆明市五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昆明市五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没有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五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53,205.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474.66万元,占总收入的96.7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730.90万元,占总收入的3.2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85.24万元,增长0.9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272.85万元,增长2.5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787.61万元,下降31.27%。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同比2022年伤残抚恤补助,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增加;其他收入减少原因是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定期增资款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五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53,643.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1.38万元,占总支出的2.80%;项目支出52,142.54万元,占总支出的97.2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828.08万元,增长1.5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847.51万元,下降79.57%;项目支出增加6,675.59万元,增长14.6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同比2022年度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原因为:一次性死亡抚恤、伤残抚恤、义务兵优待金、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等2022年度列入基本支出,2023年度调整为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五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01.3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退休费(含部分服务对象)等人员经费支出1,475.1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8.2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6.2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7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五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2,142.54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33.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2080801死亡抚恤2,904.42万元,主要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抚恤金支出;
2.2080802伤残抚恤219.01万元,主要用于伤残人员抚恤金支出;
3.2080803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3.01万元,主要用于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支出;
4.2080805义务兵优待170.50万元,主要用于义务兵优待支出;
5.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5,443.58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补助发放支出;
6.2080901退役士兵安置206.50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偿支出;
7.2080902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38,731.76万元,主要用于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生活补助等支出;
8.2080903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支出444.85万元,主要用于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经费支出;
9.2080905军队转业干部安置960.92万元,主要用于自主择业干部医疗补助、自主择业干部管理机构经费等支出;
10.2080999其他退役安置支出535.7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退役安置支出;
11.2082804拥军优属266.3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拥军优属慰问、双拥工作经费支出;
12.2082850事业运行26.3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成员补贴经费支出;
13.2082899 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47.7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烈士纪念设施维修维护、退役军人政策宣传等支出;
14.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7.81万元,主要用于复员干部、退役士兵等服务对象保险支出;
15.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04.82万元,主要用于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疗补助支出;
16.2101401优抚对象医疗补助55.89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出;
17.21099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20.22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出;
18.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3.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五华区军休干部活动中心建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五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015.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96%。与上年相比增加1,718.39万元,增长3.42%,主要原因为2023年度伤残抚恤、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等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0,270.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64%。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3.6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生活补助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112.8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生活补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3.0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5.2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行政人员、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死亡抚恤2910.50万元,主要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抚恤支出;伤残抚恤219.01万元,主要用于伤残人员抚恤支出;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3.01万元,主要用于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发;义务兵优待170.49万元,主要用于义务兵优待支出;其他优抚支出5,443.58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补助等支出;退役士兵安置支出206.50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支出;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37,513.26万元,主要用于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生活补助等支出;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439.95万元,主要用于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经费支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960.92万元,主要用于自主择业干部医疗补助、自主择业干部管理机构经费等支出;其他退役安置535.7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退役安置支出;行政运行285.60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公用经费等支出;拥军优属266.3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拥军优属慰问、双拥工作经费支出;事业运行454.80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单位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等支出;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47.76万元,主要用于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以及退役军人政策宣传工作经费等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7.81万元,主要用于复员干部、退役士兵等服务对象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61.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9%。其中:行政单位医疗13.3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8.72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22.9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09.87万元,主要用于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疗补助支出;优抚对象医疗补助55.89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出;其他卫生健康支出20.22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其中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3.00万元,主要用于五华区军休干部活动中心建设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1.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6%。其中:住房公积金81.51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2.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2.27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五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2.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区财政资金未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27万元,增长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27万元,增长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军休中心用局机关转拨的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保障公车运行维护费,转拨资金并未细分具体经济分类预算,故年终决算并入局机关报送时未反映“公车运行维护费”,导致2023年度决算报表“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0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五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08万元,比上年减少151.43万元,下降85.79%,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军休中心经费预算并入局机关核算,2023年度独立核算。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日常办公费、邮电费、咨询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昆明市五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1,183.3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48.27万元,固定资产99.23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235.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85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85.0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8.0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6,447.52平方米,账面原值639.15万元;处置车辆6辆,账面原值126.95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25.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2.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4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3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1.5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1.64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1.64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昆明市五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0203202101111
昆明市五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汇总)20241023113640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