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五华区城市更新改造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10200363801000
昆明市五华区城市更新改造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上级部门有关城市更新改造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建立完善全区城市更新改造配套规定、办法和工作流程,报区政府审批后组织实施。
2、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和跟踪服务全区城市更新工作,按上级主管部门及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安排推进我区城市更新改造工作。
3、组织编制全区城市更新改造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相关工作方案,并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
4、会同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初审城市更新改造、土地收储供应项目并提出初步意见,指导土地一级开发主体编制城市更新改造项目规划方案,按程序报批。
5、负责城市更新改造征迁补偿工作,组织、指导、委托和协调实施单位做好城市更新改造的征迁补偿和安置相关工作。
6、负责城市更新改造的调查研究、宣传教育工作。
7、负责对征迁实施单位开展城市更新改造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8、负责征迁补偿资金费用专户存储、监管和拨付工作。
9、负责城市更新改造中涉及保障性住房改造项目的,按照保障性住房改造政策执行。
10、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全力做好城市更新改造工作
一是紧紧围绕“建人文魅力核心区、筑产业升级新高地,为在全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进一步强化措施、改善环境、提振信心、释放活力,科学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大力推进项目,加快城市更新改造步伐。二是把项目开工率作为核心工作来抓,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针对城市更新改造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面临的新形势,认真分析,积极探索,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做好对城市更新改造工作谋划布局,发掘城市更新改造项目成为经济持续发展新的贡献点。
2、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稳妥有序推进城市更新改造工作
一是突出重点,全力推进已启动改造的项目。始终坚持政府主导的原则,积极调动基层组织和各方力量,采取有效措施,运用司法、行政、经济的手段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重点针对已完成90%以上征迁工作,对剩余未签订协议的被拆迁人研究司法方式解决的途径,在法律范围内,尽量缩短时间,尽快完成征迁工作,保证项目顺利推进,保障回迁安置房的尽快开工建设。二是多方协调,帮助企业融资。针对企业资金紧张的问题,动员金融机构为改造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充分利用国家棚户区改造的信贷政策,积极协助企业融资。对确实融资困难的项目,政府国有平台公司应积极进入,通过有效资产抵押,担保融资等方式,帮助企业解决暂时的资金困难,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三是后续拟启动和推进困难的项目,应积极探索由政府平台公司进入或承担土地一级开发整理,真正由政府掌握土地一级开发和规划的主导权,实现完善片区公建配套设施建设,先行完成回迁安置,解决社会矛盾。剩余地块通过二级出让,实现增值收益。
3、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更加注重从源头上做好城市更新改造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严格落实区、街道、社区矛盾纠纷“三级排查调处”、领导包案化解、挂牌督办等维稳工作机制,稳妥推进城市更新改造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最大限度地做到矛盾在源头控制、纠纷在基层化解、问题在一线解决。二是耐心细致做好思想工作。进一步加大群众工作力度,用群众工作方法推进城市更新改造,真正深入群众身边,倾听群众心声,解决群众实际困难,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三是坚持规范操作。把我市城市更新改造政策讲在前,把关心放在前,把疏导工作做在前,把保障措施落实在前,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减少拆迁的难度和阻力。同时,又严格维护城市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及时研究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提出的合理诉求,制止和纠正各种损害被拆迁群众利益的行为。四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舆论引导,全方位、多角度、多途径、多形式做好对群众的宣传解释工作,把城市更新改造工作目的讲明、意义讲透、政策讲清,努力克服畏难情绪,切实把城市更新改造工作这件民心工程、实事工程抓实抓紧抓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
1、办公室(加挂审计科牌子)
负责党务、组织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工青妇以及其他行政事务工作;综合协调局机关行政日常工作,负责会务安排、公文处理及机要、档案、信息、保密、政务公开、资产管理等工作;做好局年度计划、总结,制定内部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各类交办、批办事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各级人事、财务政策和法规,做好局人事管理、财务核算管理相关工作;做好局机关后勤保障服务工作;负责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负责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2、项目计划和合同管理科
负责城市更新改造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委托并指导征迁实施单位、协调相关单位开展项目征迁补偿安置工作;负责项目推进过程管理;指导征迁实施单位及相关部门做好项目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按审计部门的要求,做好项目审计的相关工作;承办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3、征收管理科
指导、协调征迁实施单位、一级开发主体开展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土地一级开发整理涉及的房调、地调、民调、征迁补偿、回迁安置等工作;负责城市更新改造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收集、整理、上报项目进度资料,配合省、市、区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综合检查;指导征迁实施单位、一级开发主体做好项目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按审计部门的要求,做好项目相关审计工作。
4、政策法规科
负责宣传上级部门有关城市更新改造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组织政策法规及业务培训工作;负责提供政策和法律支持和咨询服务工作;负责做好所涉及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等相关工作的出理;负责做好来信来访等信访工作。
我部门无所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五华区城市更新改造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是:昆明市五华区城市更新改造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五华区城市更新改造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五华区城市更新改造局部门2023年度收入合计324.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4.6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9197.66万元,下降98.3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9197.66万元,下降98.3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2023年大幅降低,造成收入大幅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五华区城市更新改造局部门2023年度支出合计324.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40万元,占总支出的92.70%;项目支出23.66万元,占总支出的7.3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9197.66万元,下降98.3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4.67万元,增长8.95%;项目支出减少19255.00万元,下降99.8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2023年大幅降低,造成支出大幅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五华区城市更新改造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0.4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79.0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9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1.3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1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五华区城市更新改造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66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区城改局2023年年初区级预算项目3个,实际支出23.6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五华区城市更新改造局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4.0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19197.66万元,下降98.34%,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2023年大幅降低,造成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大幅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6%。主要用于机关单位社保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9.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7%。主要用于医保等费用;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54.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61%。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支出,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及城市更新改造项目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3.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0%。主要用于交纳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五华区城市更新改造局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3年度我部门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3年度我部门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五华区城市更新改造局部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32万元,比上年减少0.56万元,下降2.55%,主要原因是2023年厉行节约,实现机关运行经费有所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护费、劳务费等行政运行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昆明市五华区城市更新改造局部门资产总额8458.3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445.95万元,固定资产12.13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24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8.5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9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0200363801111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1022113540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