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昆明市五华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10200121601000
中共昆明市五华区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共昆明市五华区委政法委员会是区委领导、管理全区政法工作的重要职能部门,政法委机关是区委政法委的办事机构。其承担的主要职责有: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的部署,统一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协助区委研究制定政法工作的政策、部署,对一定时期内全区政法工作作出全局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3、组织协调指导全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4、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依法互相制约、密切配合;
5、督促推动大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6、组织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7、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推动政法工作改革;
8、研究指导政法队伍建设和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协助区委及区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9、指导、协调各街道办事处开展工作;
10、完成区委和市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筑牢政治忠诚,做到“两个确立”
一是筑牢政法队伍政治忠诚。二是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三是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2.强化风险防范化解,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一是全力防范化解风险隐患。二是扎实做好重大活动安保维稳工作。
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建设平安五华
一是“四个专项行动”全力推进。按照省市工作要求,五华区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压实工作责任,扎实开展“四个专项行动”。
二是公共安全体系持续完善。抓实矛盾纠纷调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五华区加强基层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工作方案》,整合全区各类矛调平台和资源,织密织细全区矛盾调处化解工作网格。
三是平安五华建设基础持续加强。综治中心建设有序推进,五华区三级综治中心已实现全覆盖,五华区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建设项目正按计划推进。
四是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创建工作持续推进。
五是持续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持续抓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宣传贯彻,持续开展信息网络领域整治、七大行业领域和三大重点行业领域整治,推动扫黑除恶长效常治。
4.夯实法治根基,全面推进法治五华
一是强化法治保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二是深化政法领域改革,推进严格公正司法;三是强化执法监督,提升执法公信力。积极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
5.加强作风建设,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
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二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四是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做“忠诚干净担当”的践行者。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研究室、执法监督室、综治督导科、维稳反邪指导协调科、政治部、法学会、综治中心。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共昆明市五华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是:中共昆明市五华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纳入中共昆明市五华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共昆明市五华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1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机关运行经费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昆明市五华区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674.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4.76万元,占总收入的94.1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9.46万元,占总收入的5.8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74.74万元,下降46.0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34.22万元,下降34.4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240.51万元,下降85.90%。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我部门调出及退休共计四人,相关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以及财政负担的社会保险、职业年金及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减少;二是由于人员变动及政策性原因,人员正常升级升档、晋升职级、薪级变动等,导致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三是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过紧日子二十条措施,严控行政运行成本,重点保障部门核心工作的开展,对于非必要的支出项目进行适度压缩;四是2022年度铁路护路资金并入我部门管理,导致上年其他收入增长较大,本年度无此项收入,其他收入同比上年下降。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昆明市五华区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691.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0.43万元,占总支出的82.48%;项目支出121.20万元,占总支出的17.5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18.46万元,下降31.5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3.82万元,增长14.86%;项目支出减少392.27万元,下降76.4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我部门调出及退休共计四人,相关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以及财政负担的社会保险、职业年金及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减少;二是由于人员变动及政策性原因,人员正常升级升档、晋升职级、薪级变动等,导致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三是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过紧日子二十条措施,严控行政运行成本,重点保障部门核心工作的开展,对于非必要的支出项目进行适度压缩;四是从严从紧编制预算,削减和取消低效无效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共昆明市五华区委政法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70.4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45.5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6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4.8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3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共昆明市五华区委政法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1.2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国家司法救助专项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国家司法救助工作。
2.两优一先表彰支出0.1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两优一先表彰工作。
3.见义勇为支出12.4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见义勇为工作。
4.工会会费支出1.3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工会会费工作。
5.政法工作经费支出34.7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政法工作。
6.五一劳动节送温暖资金支出2.2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五一劳动节送温暖活动工作。
7.昆明卷烟市场乱象整治行动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昆明卷烟市场乱象整治行动工作。
8.2022年见义勇为英模奖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见义勇为英模奖工作。
9.铁路护路工作支出5.0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铁路护路工作。
10.五华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专项支出3.5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
11.扫黑除恶专项支出1.9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扫黑除恶专项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昆明市五华区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0.5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17%。与上年相比减少338.33万元,下降34.92%,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我部门调出及退休共计四人,相关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以及财政负担的社会保险、职业年金及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减少;二是由于人员变动及政策性原因,人员正常升级升档、晋升职级、薪级变动等,导致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三是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过紧日子二十条措施,严控行政运行成本,重点保障部门核心工作的开展,对于非必要的支出项目进行适度压缩。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51.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68%。主要用于做好本部门人员、公用经费保障,按规定落实干部职工各项待遇,支持部门正常履职;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5.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8%。主要用于组织协调指导全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督促推动大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组织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等方面的支出;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9.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26%。主要用于行政离退休人员公用支出和离休人员生活补贴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2.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4%。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单位承担部分的缴纳;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0.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昆明市五华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均为0万元,无差额。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同比2022年无变化。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共昆明市五华区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84万元,比上年减少5.63万元,下降18.49%,主要原因一是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过紧日子二十条措施,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严控行政运行成本;二是本年度我部门调出及退休共计四人,办公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等相关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01万元、水费0.55万元、邮电费0.69万元、差旅费2.07万元、维修(护)费0.08万元、培训费0.23万元、工会经费1.95万元、福利费6.5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69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中共昆明市五华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资产总额 415.4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03.39万元,固定资产 12.06 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0.4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53万元(净值)。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机关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监督索引号53010200121601111
中共昆明市五华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决算报表部分)20241022202410221246532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