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 www.kmwh.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索引号: 015115177-202410-912188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10-22 11:35
名 称: 昆明市五华区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昆明市五华区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10-22 11:35     
字号:[ ]
编辑:杨璐西      审核:蒋立阳      终审:戴敏茸

监督索引号53010203201801000

昆明市五华区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养老和工伤保险、职业年金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具体组织实施五华区养老、工伤保险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2.负责参统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缴费核定、人员增减变动、关系转移和待遇支付等业务经办工作,推进扩面增效,确保待遇发放。

3.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申报核定、转移接续、个人账户管理及待遇计发工作。

4.负责参统企业职工、机关事业人员工伤保险基本信息的登记管理及待遇审核、支付工作。

5.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做好社保基金计划、核算工作,落实社保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户储存、专款专用。

6.贯彻执行社会保险稽核、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和信息披露制度,对经办、管理、服务实施监督,确保社保基金管理安全规范。

7.建立健全社会保险信息管理,不断提升社会保险信息化程度和数据处理运用水平。

8.承担区本级社会保障卡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五华区社会保险中心在局党委的领导下,不断优化经办质量,努力提升社保服务水平,各项工作和考核目标任务稳步推进,现将2023年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1.按时足额发放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认真做好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工伤保险待遇和失业保险待遇支付工作,按规定及时调整、兑现待遇,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和发放。

2.实施社会保险扩面增效

根据省市关于全面精准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决策部署,全力攻坚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扩面工作目标。

3.提升社保经办风险防控管理水平

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堵塞漏洞,严把政策关口,对经办系统权限进行梳理排查,进一步规范系统权限审批流程;二是配合开展基金日常巡查检查,对检查指出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切实保障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安全;三是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警示教育工作相结合,认真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常态化开展社保基金安全管理风险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强化风险意识;四是做好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疑点数据的比对核查,对于丧失待遇领取资格的,及时停发待遇处理,对下发的疑点数据及时进行核查,并按要求反馈核查结果,对存在违规领待的情况进行追缴;五是做好各险种欠费的风险排查工作,保障参保人的权益不因缓缴欠费而受到影响。

4.增强社会保险公共服务能力

一是开展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结合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大力宣传社保法规政策,持续传递社保温度。首创打造了凝心聚力精准服务的“康乃馨会客厅”,邀请社保主管领导、业务强将、企业代表座谈交流,共同研究探讨解决服务对象的急难愁盼,共同发力做好精准服务,用实际行动助力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扩面;二是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将社保经办服务向互联网、移动终端等便民化载体延伸,打通社保服务“最后一公里”。三是积极推行“社保+邮政”“社保+银行”试点工作,加快建设“社保便民 15 分钟服务圈”,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

5.加强社保行风建设

一是深入开展纪律作风整治活动,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切实增强工作纪律和规矩意识,进一步提升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效率;二是严格请休假及考勤管理,定期通报考勤和请休假情况;三是安排专人专岗负责收发行风建设交办件,及时受理并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的质量标准在办结时限内完成回复,进一步规范业务办理程序,切实解决企业、群众问题诉求。

6.持续推进社会保障卡申领工作

按要求进一步压实责任,定期调度推进情况,动态掌握新增签发进度。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科,社会保险核定科,待遇发放科,工伤保险科,基金征缴信息管理科,机关事业保险科,社会保险稽核科,社会保障卡卡务科。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五华区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昆明市五华区社会保险中心。

纳入昆明市五华区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五华区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27人(含参公工勤人员3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28人(离休28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6人(离休0人,退休16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收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五华区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13031.73万元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031.7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170.58万元,增长32.1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170.58万元,增长32.1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为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离退休人员人数变化,据时足额调增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项目经费、市属改制单位等四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或生活补助资金项目经费、退休教师待遇补差项目经费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五华区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13031.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01.27万元,占总支出的56.79%;项目支出5630.46万元,占总支出的43.2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180.18万元,增长20.0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00.34万元,下降1.34%;项目支出增加2280.52万元,增长68.0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为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离退休人员人数变化,据时足额调增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项目经费、市属改制单位等四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或生活补助资金项目经费、退休教师待遇补差项目经费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五华区社会保险中心、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401.2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353.5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9.3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7.6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6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五华区社会保险中心、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630.45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社会保险保障运行专项经费22.47万元,用于保障社会保险业务正常运行。

2.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专项经费2746.03万元,用于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专项经费。

3.市级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专项经费1637.08万元,用于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专项经费。

4.昆财社基〔2022〕7号市属改制单位等四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或生活补助结转资金777.35万元,用于市属改制单位等四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或生活补助。

5.昆财社基〔2023〕3号2023年市属改制单位等四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或生活补助资金447.52万元,用于市属改制单位等四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或生活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五华区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031.7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2180.80万元,增长20.10%。主要原因是为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离退休人员人数变化,据时足额调增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项目经费、市属改制单位等四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或生活补助资金项目经费、退休教师待遇补差项目经费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936.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27%。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补贴等人员支出、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等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金支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统筹外项目支出、企业退休人员统筹外项目支出、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经费支出、市属改制单位等四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或生活补助资金支出、退休教师待遇补差支出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45.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等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0.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8%。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五华区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三公”经费安排及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不变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三公”经费安排及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五华区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68万元,比上年减少40.40万元,下降45.87%,主要原因是为落实区委、区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机构运行经费,本年度办公费、维修(护)费、劳务费等较上年减少,导致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06万元、水费0.61万元、邮电费1.29万元、差旅费0.90万元、维修(护)费0.72万元、培训费0.33万元、工会经费2.19万元、福利费12.1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6.1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6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昆明市五华区社会保险中心资产总额34.2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1.96万元,固定资产12.25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48.1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7.3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昆明市五华区社会保险中心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0203201801111

附件.昆明市五华区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20241022103316946


Copyright © 2012-2021 www.kmwh.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昆明市五华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备案号:滇ICP备05009273号-1

联系我们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华山西路1号五华区区级机关办公大楼

技术支持电话:0871-63632514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5301020002

滇公网安备 530102020006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