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五华区市场监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10203201101000
昆明市五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
2.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实施合同监督管理,负责动产抵押物登记和股权出质登记,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3.负责辖区内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并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
4.依法组织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5.承担昆明市五华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督促检查区级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履行食品安全相关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6.负责依法承担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负责实施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发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急)处置。
7.依法负责药品、医疗器材、化妆品、保健食品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开展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应急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8.依法管理和指导质量工作,负责质量宏观管理和产品(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组织产品(商品)质量预警、监测工作;组织协调较大产品(商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和缺陷产品(商品)召回制度;指导各成员单位推进实施质量强区工作。
9.负责辖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开展产(商)品质量监督;受理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建立并完善消费维权体系,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10.组织推进商标和名牌产品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制,负责商标和特殊标志的保护。负责规定范围内的广告经营许可工作;负责组织监测各类媒体广告发布情况;负责查处广告违法行为;指导广告协会工作。
11.承担辖区计量管理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技术检验机构、计量器具、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政;负责计量行政许可;负责查处计量违法行为。
12.监督管理辖区特种设备安全;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参与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13.负责辖区标准化管理工作。组织落实标准化发展战略,组织编制辖区标准化工作计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对辖区各级强制性标准、节能标准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各级各类标准化示范试点活动,推动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开展辖区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工作;开展辖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工作,做好国家、省标准化项目申报、培育并开展后续管理。
14.负责辖区认证认可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对计量认证、实验室审查认可、产品质检机构审查认可、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资格进行监督管理,对依法授权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强制性产品的认证监督。负责商品定量包装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落实辖区检验检测认证发展规划,推动区域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发展;鼓励和引导各类组织开展管理体系认证和自愿性产品认证;对辖区各类认证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推动辖区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
15.负责查处辖区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负责辖区打假工作的组织、协调、落实、监督、考核;负责全区打假信息工作的统计、总结和上报工作;负责督促办理举报、投(申)诉案件;负责承接上级打假办下达的工作任务。
16.负责辖区市场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协调区域内的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17.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承担协调有关方面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工作,负责本区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承办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18.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辖区内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负责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各类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
19.承担上级交办的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组织、指导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强化党建引领,夯实党建工作。围绕开展“政治领航”“凝心铸魂”“提质增效”“党建赋能”“清廉机关”“能力提升”六大行动安排部署了本年度23项党建重点任务,召开3次党建工作例会,主题教育系列学习活动3场次,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6次,“党建引领市场监管大讲堂”9期,专题宣讲1次,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大会等各类教育活动10余场次,受教育党员共计1438人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4次。培养入党积极分子1名,确认发展对象6名,在职党员到社区参与志愿活动315人次,累计服务964.3小时。开展各类廉政文化建设活动4次,修订并完善关于加强纪律管理及开展作风建设的制度、方案4个,开展专项整治8次,推选6名实干家。
2.聚焦主责主业,强化工作质效。深入推进知识产权保护、质量强区两大战略建设,持续优化营商、市场、消费三大环境,紧盯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四大安全”底线,统筹服务与监管,坚决维护市场秩序,筑牢民生根基,全力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稳定发展。一是“两大”战略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建设方面,加强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营商环境年度考核体系,加快构建多层次、多元化参与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协同机制,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推进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质量强区建设方面,深入实施质量治理效能提升工程,开展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充分发挥计量基础保障作用,开展农(集)贸市场计量等专项整治6次,完成全区计量器具强制检定9748台次;完成了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自我声明产品3个;诚信计量自我承诺示范单位2家。二是“三大”环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推行网上自主申报各类企业名称,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取消设立分公司备案行政许可事项,企业开办时间进一步压缩,市场主体登记注销更加便利;市场环境方面,深入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以规范明码标价禁止价格欺诈工作为抓手,严肃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管理,积极开展失信信用修复工作,提升企业诚信意识。消费环境方面,开展放心消费季系列活动,创建放心消费承诺单位3570个,放心消费示范单位60个,开展线下无理由退货试点60户,创建消费维权服务站60个。发挥企业自治的作用,新创建ODR企业3家,投诉转ODR处置629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接听受理转办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32093件;以实体店为重点加强对旅游市场秩序的全面整治,检查旅游经营户和购物场所1023户次。三是“四大”安全稳中向好。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26353家次,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3237个批次,完成辖区大中小生产经营户进行风险等级评定;压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完善“三清单一承诺”,扎全面完成区、街道、社区216名干部包保任务。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检查校园周边餐饮店1750家次,实现校园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网络“明厨亮灶”覆盖率100%,结合“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检查各类企业1724个次,排查食品安全隐患300余个。开展药械化专项整治19次,药品飞行检查5次,对辖区内500家药品经营企业、200余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72家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220余家医疗机构使用药品和医疗器械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完成药械化抽检38批次,上报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累计690余份;以重大建设工程和人口密集场所等为重点,全面监察使用单位144家,特种设备2418台(次),气瓶1260支,发现特种设备安全隐患22条,发出安全监察指令22份;扎实开展质量技术服务、质量监测,质量监督抽查及工业产品生产企业专项检查,抽检不合格后处理完成率100%。
3.紧盯重点任务,狠抓工作落实。围绕全区发展大局,聚焦“招商引资”、“市场主体倍增”、“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等重点工作,坚持以目标任务为导向,按照“整体推进”理念,以“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强化责任落实,切实提升全局工作质效。截至目前,招商引资方面,完成签约项目入库3个、项目包装2个,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03亿元;市场主体倍增方面,五华区经营主体总量达到173093户,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任务的176.48%,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方面,完成车辆淘汰置换94858量,主城区排名第二。
4.党建工作频频出彩。党风廉政宣传作品获评五华区第一届“清廉五华”微视频大赛“公益广告类二等奖”;两名党员获评区“2023年优秀共产党员”;局机关一支部成功创建“五华先锋示范党支部”;在区“讲百年奋斗历程·颂红色峥嵘岁月”红色经典诵读比赛中获得三等奖和优秀组织奖;在区“丰收杯”篮球赛暨“战马杯”三人篮球赛中女子组取得第一名优异成绩,在区2023年职工运动会中取得团体赛第一名优异成绩。
5.中心工作硕果累累。围绕五华数字经济产业园“一园四片”开发了五华区区块链大数据共享统计平台,形成以科大讯飞为龙头的人工智能产业,以阿里巴巴为龙头的区块链产业,知识产权发展取得新成效;团队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经营主体数据分析大赛荣获一等奖。截至目前,餐饮业现在库企业共计72家(不含高新开发区4家),累计完成餐饮业收入9.69亿元,同比增长29.2%。查处各类违法案件209件,罚没款金额754余万元,全年未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各项工作稳中有进。
6.积极推行行政处罚决定、信用修复告知“两书同达”工作机制,实现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指导前移。于2023年6月9日发出首张《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提醒函》,为推行“两书同达”工作机制以来昆明县区首例。
7.积极探索现代企业集群登记制度,推动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现代产业集群。
8.积极推动全市唯一“专利开放许可”项目落地五华。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6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党建综合科、计划财务科、法制监督科、行政审批科、信用与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知识产权保护与广告监督管理科、消费环境建设指导科、市场规范管理科、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应急处置科、食品监督管理科、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质量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综合运行管理科;派出机构10个,分别为:护国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大观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华山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龙翔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丰宁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莲华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红云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黑林铺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普吉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西翥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直属执法机构1个,为昆明市五华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1.昆明市五华区食品药品检验所(未独立核算)
2.昆明市五华区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未独立核算)
3.昆明市五华区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中心(未独立核算)
4.昆明市五华区消费者协会办公室(未独立核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五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是:昆明市五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纳入昆明市五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五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4人。其中:行政编制18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7人),事业编制4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33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91人(离休0人,退休19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37辆,在编实有车辆23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五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5,761.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61.0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120.22万元,下降16.2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49.24万元,下降14.1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170.9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减少;项目资金紧张,缩减经费,故收入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五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5,776.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52.62万元,占总支出的97.85%;项目支出124.02万元,占总支出的2.1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164.68万元,下降16.7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11.78万元,下降5.23%;项目支出减少852.89万元,下降87.3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缩减经费支出,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五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652.6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250.1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8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02.4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1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五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4.02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08.45万元,主要用于后勤保障专项经费、办公用房零星修缮专项经费、食品安全监管专项经费、信息化建设专项经费、放管服经费、特种设备专项经费、团建工作经费、市场监督管理专项经费、药械化监管专项经费等11个项目。
2.非同级财政拨款支出金额 15.57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两新组织党组织“15311”党建工作专项经费、2022年度创业担保贷款、“贷免扶补”经费、办事处拨集贸市场提升改造以奖代补专项经费、莲华办事处拨来7个专项及疫情防控工作经费等4个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五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61.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3%。与上年相比减少949.24万元,下降14.15%,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缩减经费支出,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957.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70%。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绩效奖金等人员经费支出、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76.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6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67.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7%。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60.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7万元,决算为15.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6万元,决算为15.95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22.7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五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6万元,支出决算为15.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6万元,决算为15.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7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实行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6.21万元,下降50.4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6.21万元,下降50.4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实行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3辆。主要用于昆明市五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五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2.42万元,比上年减少418.90万元,下降51.00%,主要原因是经费紧张,项目经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护费、劳务费等行政运行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昆明市五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342.5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9.09万元,固定资产212.58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9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4.0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9.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9.7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9.78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0203201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