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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5177-202410-909820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10-16 10:14
名 称: 昆明市五华区文化和旅游局疫情防控经费项目重点绩效评价报告

昆明市五华区文化和旅游局疫情防控经费项目重点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4-10-16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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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金慧      审核:黄宇      终审:张纯然

昆明市五华区文化和旅游局

疫情防控经费项目重点绩效评价报告


目 录

摘 要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二)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二、绩效自评情况

(一)自评报告概述

(二)绩效自评结论

(三)自评发现的问题

(四)自评提出的建议

三、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重点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二)重点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和评价抽样

(三)重点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四、重点绩效评价结论

(一)重点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三)绩效自评与重点绩效评价差异分析

五、重点绩效评价情况分析

(一)决策情况分析

(二)过程情况分析

(三)产出情况分析

(四)效益情况分析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七、存在的困难、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会计审核工作不规范

(二)绩效目标、指标设置不准确,绩效自评不完整

(三)项目验收资料归档不到位

、建议

(一)强化会计审核工作,规范资金使用管理

(二)提高单位绩效工作编报的准确性、完整性

(三)提高项目资料管理要求,确保归档资料完整性

九、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摘 要

一、基本情况

根据《五华区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五华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的通知》(五应疫〔2022〕2号)、《昆明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集中留观及转运组关于昆明市新冠肺炎隔离集中观察场所工作制度〉的通知》要求,为了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扩散,五华区文化和旅游局(以下简称“五华区文旅局”)组织实施解除隔离人员返乡(家)、离昆全过程点对点闭环管理并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工作情况。疫情防控项目经费用于共抗疫情,保障集中隔离留观酒店正常运转,减轻隔离安置压力,有效控制疫情扩散。

(一)项目实施内容

五华区文旅局对五华区启用的46家酒店和1个小区居民楼,作为集中隔离观察点投入使用,其中对24家选定作为集中隔离观察场所但本身硬件设施达不到隔离条件的酒店,按照疫情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的相关要求,对集中隔离场所标准的要求进行改造后开展集中隔离工作,其中包含留观酒店隔离设施及其辅助设备、隔离地胶购买及铺设等施工改造项目,并在留观酒店撤点后拆除隔离设施。

隔离期间产生的符合减免政策的隔离人员的食宿费、隔离费;派驻工作人员的食宿、隔离费;为了满足隔离留观要求对酒店进行施工改造的费用,经第三方云南中玺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和昆明盛发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审核后,报财政备案,由财政资金进行资金拨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五华区卫生健康局分配防疫资金指标至五华区文旅局520.00万,2023年财政拨付520.00万元,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24.74万元,共计544.74万元,用于支付集中观察点隔离及改造申报材料审核服务费,部门资金使用率达100%。

二、重点绩效评价结论

本次五华区文旅局疫情防控经费项目目标基本实现,预算执行率达100%,重点绩效评价得分84.00分,评价等级为“良”。项目按照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统筹安排,项目整体完成情况较好。但在评价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如:缺少项目实施方案、绩效指标设置无法反映完整的工作内容、存在会计审核不规范、档案资料内容不完整等问题。项目综合满意度为86.70%,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

三、主要经验及做法

无。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会计审核工作不规范

会计核算中存在审核不规范的情况,如:未见施工验收资料就支付施工款项2023年9月13号凭证支付集中隔离观察点派驻工作人员食宿费,申请付款单位昆明西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营业执照过期情况。

(二)绩效目标、指标设置不准确,绩效自评不完整

1.单位绩效管理工作意识不强,申报预算的项目绩效目标表中年度目标设置不准确,绩效目标未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未能反映重要工作开展内容,如现有的目标内容仅说明用于疫情防控期间的相关工作项目支出,未体现用于“中观察点隔离及改造申报材料审核服务费期间隔离人员的食宿费、隔离费;派驻工作人员的食宿、隔离费”等主要工作内容;部分绩效指标设置较不准确、不完整,如数量指标未体现完成“改造隔离点”需达到的具体目标数量,仅设置1个数量指标,主要内容为“疫情防控工作完成率≥100%”,该指标作为数量指标不准确,且未说明完成率计算标准。

2.绩效自评内容较不完整,对项目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分析较简单,仅对项目资金紧张的问题及建议进行分析;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内容不完整,仅对总目标产出目标进行了概述;缺少具体绩效指标分析内容,仅说明了一级指标得分情况。

(三)项目验收资料归档不到位

五华区文旅局存在项目验收资料归档不到位的情况,如:未提供评估需进行施工改造的酒店的相关资料;24家改造酒店中,仅有5家有改造验收的情况报告和集中隔离观察场所建设管理工作组现场验收表,缺少19家酒店的改造验收的相关资单位归档5份新启用集中隔离观察场所现场验收表中,有2份未注明验收时间

五、建议

(一)强化会计审核工作,规范资金使用管理

建议部门财务人员根据会计法相关规定及单位制定的《五华区文化和旅游局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对申请支付资金的相关附件及请款单据的真实性、合法性与有效性进行审核。加强原始凭证的审核工作,确保会计核算资料齐全、支撑要件充分,会计信息质量

(二)提高单位绩效工作编报的准确性、完整性

建议单位加强绩效目标、指标的填报工作,建立规范的基础数据收集渠道,明确各部门在数据收集过程中的职责;建立多级审核制度,对绩效指标填报进行层层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性;通过组织专业培训和经验交流活动,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填报能力;持续优化绩效指标体系和填报流程,绩效目标的设置需符合项目重点工作计划,绩效指标的设置需细化、量化绩效目标内容,如本项目数量指标可设置“改造隔离点酒店具体数量≥XX个、派驻工作人员≥XX人”等

2.建议单位加强绩效自评编报工作,应明确绩效自评的标准和指标体系,建立严格的数据收集和审核机制,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在自评过程中,各部门要积极协作,项目负责人应客观、全面梳理工作成果与不足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发现问题和建议进行详细叙述,对自评结果进行深入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于后续工作中,不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整体水平。

(三)提高项目资料管理要求,确保归档资料完整性

1.建议单位明确管理责任根据不同项目,明确各项目参与部门和人员设立专门的项目资料管理人员,该岗位人员负责统筹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明确各项目参与部门和人员的资料管理责任项目负责人对整个项目的资料完整性负责,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产生的资料负责,具体工作人员对自己经手的资料负责。

2.建议单位完善项目管理制度,确定项目资料的归档范围规范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流程。明确各个环节的时间节点、操作要求和责任人。


昆明市五华区文化和旅游局疫情防控经费

项目重点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绩〔2020〕11号)《五华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财政支出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五财〔2024〕25号)要求,云南中韬龙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接受昆明市五华区财政局委托,于20245月至20248月对昆明市五华区文化和旅游局(以下简称“五华区文旅局”)疫情防控经费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现将重点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立项背景及依据

根据《五华区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五华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的通知》(五应疫〔2022〕2号)《昆明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集中留观及转运组关于〈昆明市新冠肺炎隔离集中观察场所工作制度〉的通知》,为了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扩散,须对达到新冠肺炎隔离标准的人员进行集中隔离。由于选定作为集中隔离观察场所的酒店本身的硬件设施达不到隔离条件,因此需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对集中隔离场所标准的要求进行改造后才可开展集中隔离工作。五华区文旅局作为牵头单位,负责指导全区集中隔离观察场所建设、管理、运行,统筹调度全区集中隔离观察场所的人员分类安置管理。统筹做好管控点位转运人员信息统计核查工作,实现涉疫人员全流程闭环管理。组织实施解除隔离人员返乡(家)、离昆全过程点对点闭环管理并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工作情况。申请疫情防控经费用于共抗疫情,保障集中隔离留观酒店正常运转,减轻隔离安置压力,有效控制疫情扩散。

2.项目资金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及资金下达情况

关于〈对市委主要领导、区委主要领导批示件进行立项督查〉的通知》(五督通〔2022〕138号)文件要求五华区文旅局2023年用于疫情防控资金544.74万元,其中五华区卫生健康局分配防疫资金指标(由五华区财政局下达资金)520.00万元,结转结余以前年度区财政局及区卫生健康局拨款专户防疫资金24.74万元。

(2)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项目累计支出544.74万元,其中: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24.74万元、财政局下达资金520.00万元;2023年末本项目无结转结余资金,资金使用率100%。

3.项目实施内容及资金明细

五华区文旅局对五华区启用的46家酒店和1个小区居民楼,作为集中隔离观察点投入使用,其中对24家选定作为集中隔离观察场所但本身硬件设施达不到隔离条件的酒店,按照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对集中隔离场所标准的要求进行改造后开展集中隔离工作,其中包含留观酒店隔离设施及其辅助设备、隔离地胶购买及铺设等施工改造项目,并在留观酒店撤点后拆除隔离设施。

隔离期间的费用形成申报资料,经第三方审核后,出具审核书。由财政拨付符合减免政策的隔离人员食宿费与派驻工作人员的食宿和隔离费。

2023年度本项目资金已支付544.74万元,资金明细见下表1:

表1:项目资金支出明细表

单位:万元

序号

日期

摘要

支出金额

备注

1

2023年1月

支付集中隔离观察点隔离及改造相关费用

450.00


2

2023年1月

支付集中观察点隔离及改造申报材料审核服务费

4.50

以前年度结转结余

3

2023年3月

支付集中留观及转运组工作服务经费

3.60

以前年度结转结余

4

2023年6月

隔离留观点2月至5月隔离费用

20.00


5

2023年6月

隔离留观点2月至5月隔离费用

50.00


6

2023年9月

支付集中隔离观察点派驻工作人员食宿费

16.64

以前年度结转结余


合计


544.74


(二)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1.预算申报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立情况

(1)项目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五华区共计启用46家酒店作为集中隔离观察点,并由昆明唯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昆明蓝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和昆明宇龙盛世广告有限公司按要求对酒店进行改造施工后投入使用。改造后的酒店符合集中隔离观察场所隔离设施采购制作安装的工作经费,符合疫情防控防治资金管理办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对隔离酒店的要求。改造完成后聘请第三方对隔离酒店产生的隔离相关费用及为了满足隔离留观要求酒店进行施工改造费用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酒店投入使用后完成疫情期间对被隔离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的使用,隔离结束后按规定拆除。

(2)绩效指标设立情况

根据五华区文旅局提供的项目预算绩效申报文件,本项目对应申报的项目绩效指标,昆明市五华区文旅局设置情况如下:

一级指标3个:产出指标(6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

二级指标6个: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三级指标6个:包括疫情防控工作完成率;疫情期间隔离酒店工作正常运转;隔离留观人员转运、安置效率;成本节约率;共抗疫情,有效控制疫情扩散;人民群众对疫情防控满意度。

2.重点绩效评价调整后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情况

根据评价类型概括描述绩效评价调整后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描述内容应包含调整的理由及调整后的目标和指标情况。详细内容附件1-2。

鉴于五华区文旅局项目预算申报时的绩效目标设置不完整,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组根据项目实施方案,与五华区文旅局充分沟通后,重新梳理并细化了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具体如下:

(1)重点绩效评价调整后的绩效目标

五华区文旅局对五华区启用的46家酒店和1个小区居民楼,作为集中隔离观察点投入使用,其中对24家选定作为集中隔离观察场所按照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进行改造后开展集中隔离工作,并在撤点后拆除隔离设施。

(2)重点绩效评价细化量化后的绩效指标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绩〔2020〕11号),为使绩效评价指标贯穿于项目的决策、管理、产出、效益全过程,结合疫情防控经费项目情况,综合考虑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社会效益以及满意度等因素,再对批复的绩效指标进一步归并整合,本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具体设置如下:

一级指标4个:包括决策(15分)、过程(15分)、产出(40分)、效益(30分);

二级指标15个:包括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资金管理、组织实施、项目管理、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

三级指标28个:包括立项依据充分性、立项程序规范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预算编制科学性、资金分配合理性、争取上级资金情况、预算执行率、资金使用合规性、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度执行有效性、改造施工及撤点拆除完成数、疫情期间隔离观察人次、派驻政府工作人员人次、应急储备隔离酒店的情况、阶段性施工改造完成情况、验收合格率、档案资料规范性、工程完工及时性、工程验收及时性、成本节约率、隔离人员政策减免情况、设施拆除残值处置的情况、宣传集中隔离观察点知晓率、减轻疫情隔离安置工作压力、防止疫情扩散、长效管理机制、综合满意度。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项目组织机构职责

项目组织实施单位为五华区文旅局。五华区文旅局负责指导全区集中隔离观察场所建设、管理、运行,统筹调度全区集中隔离观察场所的人员分类安置管理。统筹做好管控点位转运人员信息统计核查工作,实现涉疫人员全流程闭环管理。组织实施解除隔离人员返乡(家)、离昆全过程点对点闭环管理并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工作情况。

2.项目管理情况

(1)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为防止疫情扩散,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根据区防控指挥部的要求及安排,成立了以副区长为组长,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为常务副组长,区委组织部副部长为副组长,10个区级部门为成员组成的集中留观及转运组,建立了协调机制。

(2)集中隔离观察点施工改造单位为昆明唯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昆明蓝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和昆明宇龙盛世广告有限公司。隔离酒店产生的隔离相关费用及为了满足隔离留观要求对酒店进行施工改造的费用和每阶段聘请第三方参与项目集中隔离观察场所隔离设施采购制作安装的工作经费和隔离酒店产生的隔离相关费用审核,相关资料由云南中玺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和昆明盛发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进行审核,出具资金拨付审核书。

3.项目资金拨付管理

根据《五华区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五华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防治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五财〔2020〕5号)《五华区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五华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的通知》(五应疫〔2022〕2号)、《昆明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集中留观及转运组关于昆明市新冠肺炎隔离集中观察场所工作的制度》通知等制度规定,五华区文旅局对资金支出进行监督管理,明确了项目资金的审批流程,强化了对财政资金的使用、监督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有效、合规使用。

二、绩效自评情况

(一)自评报告概述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为防止疫情扩散,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根据区防控指挥部的要求及安排,五华区共计启用46家酒店和1个小区居民楼作为集中隔离观察点,隔离高风险地区返乡、本土突发阳性的密接及次密接、市级统筹安置的入境人员,并通过三方询价确定由昆明唯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昆明蓝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昆明宇龙盛世广告有限公司按要求对酒店进行改造施工后投入使用。

隔离酒店产生的隔离相关费用及为了满足隔离留观要求对酒店进行施工改造的费用,相关资料由云南中玺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和昆明盛发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进行审核。

对于隔离酒店启用改造费、符合减免政策的隔离人员食宿费、派驻工作人员的食宿和隔离费、以上费用申报资料的财政资金拨付审核费均由五华区文旅局按照财政局资金安排进行实际申报和拨付。

(二)绩效自评结论

1.自评结论:五华区文旅局疫情防控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7.00分,评价等级“优”。

2.主要绩效:由五华区文旅局、卫健局、交运局、街道办抽调人员组成的区集中留观及转运组先后圆满完成了“307”“329”“406”“925”等多起本土疫情、高风险地区返昆人员、市级统筹安置入境人员的隔离留观工作,形成了快编组、快转运、快隔离的方案机制。

同时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相继研究出台和健全完善了我区集中留观酒店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规范隔离酒店启用改造费、符合减免政策的隔离人员食宿费、派驻工作人员的食宿和隔离费、明确了审核申报流程和资金的拨付要求,对驻点工作人员职责分工进行了细化,对各隔离点日常工作开展进行了规范和有效指导监督项目预算执行率100%

(三)自评发现的问题

存在的问题:因受疫情影响,经济恢复不及预期及财政管理体制等多重因素影响,五华区财政支出压力极大,故部分疫情相关支出费用目前尚未结清。

(四)自评提出的建议

建议和改进措施:加强与区财政局对接资金下达及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资金一到位,我单位即刻开展拨付工作。

三、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重点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重点绩效评价目的

根据疫情防控经费项目设定的预期目标、评价指标及标准,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对疫情防控经费项目相关的资金使用全过程及其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综合评价,以便衡量资金的使用绩效,分析疫情扩散是否有效控制,是否减轻隔离安置压力。同时,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进一步改进疫情防控经费项目支出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2.重点绩效评价对象

五华区文旅局疫情防控经费项目544.74万元(其中2023年资金拨付520.00万元,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24.74万元)

3.重点绩效评价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的对象为五华区文旅局疫情防控经费项目。评价范围酒店施工改造、疫情期间安排派驻政府工作人员及应急储备隔离酒店数量情况,以及项目实施后受益群众对项目整体认可度及满意度评价。

(二)重点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和评价抽样

1.绩效评价原则

(1)客观公正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不受主观因素和个人偏见的影响。

(2)科学规范原则,运用合理的评价方法和指标体系,确保评价结果准确可靠。

(3)公开透明原则,评价过程和结果应向相关人员公开,接受监督和质疑。

(4)绩效导向原则,突出对工作成果和效益的评价,激励被评价对象不断提高绩效水平。

(5)分类评价原则,根据不同部门、项目的特点和目标,制定有针对性的评价标准和方法,以保证评价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2.评价指标体系

本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拟设置一级指标4个(决策、过程、产出、效益);二级指标15个(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资金管理、组织实施、项目管理、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三级指标28个(立项依据充分性、立项程序规范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预算编制科学性、资金分配合理性、争取上级资金情况、预算执行率、资金使用合规性、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度执行有效性、改造施工及撤点拆除完成数、疫情期间隔离观察人次、派驻政府工作人员人次、应急储备隔离酒店的情况、阶段性施工改造完成情况、验收合格率、档案资料规范性、工程完工及时性、工程验收及时性、成本节约率、隔离人员政策减免情况、设施拆除残值处置的情况、宣传集中隔离观察点知晓率、减轻疫情隔离安置工作压力、防止疫情扩散、长效管理机制、综合满意度)。详细信息见附件2

3.重点绩效评价的主要方法

结合本次重点绩效评价项目的具体情况,为确保重点评价工作的真实可靠,本次重点评价主要通过审阅资料、现场调研、问卷调查、数据分析等方法进行评价。

(1)审阅资料:从被评价部门收集与部门预算、管理、绩效相关的评价数据,形成重点绩效评价的基础资料,并对基础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审阅。具体为:

对单位上报的自评报告进行认真审阅,核实绩效自评工作是否按要求完成,评价完成的效果和质量。

收集重点绩效评价的基础数据,审阅单位填报的预算完成情况表、资金使用情况、各类业务统计数据,对异常事项通过实地调查、原始凭证查阅等进行核实。

查阅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业务档案等相关会计资料,检查预算执行情况、资金拨付执行情况、资金使用规范情况、支出情况及会计制度执行情况等是否存在违规现象。

2现场调研:绩效评价工作人员进入项目实施地点,通过实地观察、与项目实施单位的人员访谈的等方式,了解项目日常实施、管理的情况,总结得出项目主要经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相应的解决对策;查阅项目实施过程及成果等有关文件资料,并对重要数据和资料,通过复印、扫描、拍照及收集原件等方式留存。

3公众评判法:对于项目的某些方面,无法用指标计量其效益,通过向项目管理实施方、受益方,周围群众进行询问,问卷或抽样调查以评判其效益。采取抽样调查的方式,进行公众问卷,调查选取对象对部门、项目实施的满意度和相关意见。

4其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项目承担单位自评与中介机构评价相结合的办法

4.评价标准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百分制,对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分与评级相结合的方式,一级指标的分值权重按评价主管部门要求执行,二、三级指标权重按照设置的指标相关评价内容的重要性原则加以确定。各项指标均需明确评价内容和解释、评价要点、评分标准等。评价人员依据上述内容进行评分。

根据最终得分情况,本次评价等级按“优、良、中、差”四级划分,具体为:得分≥90分,评级为:优;80分≤得分<90分,评级为:良;60分≤得分<80分,评级为:中;得分<60分,评级为:差。

5.评价抽样

为进一步验证所收集项目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本项目抽样对象为酒店人员对酒店周边居民、隔离人员和单位部门人员四类,抽样有效问卷分别为70份、150份、50份、80份,问卷样本量共计350份,具体见下表2:

表2:抽样情况明细表

单位:人

序号

酒店名称

抽样情况

酒店周边居民

酒店人员

隔离人员

单位职员人员

1

鼎易大酒店

8

31

50

80

2

昆明联勤大酒店

7

11

3

明都商务酒店

1

-  

4

友华之星酒店

6

29

5

威龙饭店

4

-  

6

龚禧里.隐见(榕禧)

7

-  

7

沙朗温泉酒店

14

14

8

恒盛酒店

9

45

9

全季酒店

4

-  

10

南疆宾馆

5

-  

11

昆明西驿酒店

5

20

合计


70

150

50

80

(三)重点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开展前期调研,到项目单位询问,明确项目绩效目标,设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与项目单位沟通完善项目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确定绩效评价方法,设计资料清单,制定本次绩效评价实施方案。

2.组织实施

对项目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汇总,根据相应的绩效评价方法,对项目进行分析评价;分别对受益群众进行问卷调查,通过访谈的形式,了解项目满意度情况,根据有效问卷分析受益群体满意度。

3.分析评价

(1)根据项目立项、项目预期绩效目标设定情况,审查有关对应的项目资料。

(2)根据项目预算安排、资金使用情况,审查有关对应的收支财务资料。

(3)根据业务资料、财务资料、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对项目的完成程度、执行效益或质量作出评判。

(4)在现场评价的基础上,对照评价指标体系与标准,通过分析相关评价资料,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综合性评判并利用算术平均法计算打分。

(5)形成评价结论并撰写评价报告

四、重点绩效评价结论

(一)重点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昆明市五华区文旅局疫情防控经费项目2023年重点绩效评价得分84.00分,评价等级为“良”。一级指标具体得分情况详见下表3

3:重点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表

一级指标

指标分值

评价得分

得分率

决策

15.00

11.00

73.33%

过程

15.00

13.00

86.67%

产出

40.00

33.00

82.50%

效益

30.00

27.00

90.00%

 

100.00

84.00

84.00%

本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程序基本规范,预算执行率达100%但未制定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的目标任务,且未争取到的上级资金;本项目按照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统筹安排执行,项目整体完成情况较好,均严格按照财政资金拨付审核书结果支付相关费用但存在缺少评估需进行施工改造的酒店的相关资料和部分酒店施工改造验收资料的情况。项目缺少实施方案、绩效指标设置无法反映完整的工作内容、存在会计审核不规范、档案资料内容不完整等问题。项目开展有效减轻隔离安置压力,并控制疫情扩散,项目综合满意度为86.70%,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五华区文旅局疫情防控经费项目基本实现了项目目标。绩效目标共涉及9个绩效指标,在该指标中共有17个评价点,其中,完成12项,完成率70.59%。重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具体如下4

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表

绩效指标名称

指标值

指标实现情况

完成情况说明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产出

产出数量

改造施工及撤点拆除完成数

是否完成24家酒店改造施工及撤点拆除。

已完成

完成24家酒店改造施工及撤点拆除。

疫情期间隔离观察人次

是否接待隔离观察人次≥18000人次。

已完成

疫情期间接待隔离观察18471人次。

派驻政府工作人员人次

是否派驻政府工作人员人次≥2500人次

已完成

疫情期间派驻政府工作人员3523人次。

应急储备隔离酒店的情况

疫情期间是否有应急储备隔离酒店家数≥34家,应急储备隔离酒店房间数≥5550个房间。

已完成

疫情期间有应急储备隔离酒店47家;

疫情期间有应急储备隔离酒店5718个房间。

阶段性施工改造完成情况

1.每阶段是否聘请第三方参与工作经费审核;

2.是否采纳第三方提供的审核报告建议及审定金额。

已完成

1.每阶段聘请第三方参与集中隔离观察场所隔离设施采购制作安装的工作经费审核,并提供审核报告;

2.采纳第三方提供的审核报告建议及审定金额。

产出质量

验收合格率

酒店隔离改造施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率=(验收合格酒店隔离改造施工数量/完工酒店隔离改造施工工程总数)*100%

未完成

酒店隔离改造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率=20.83%。

档案资料规范性

项目档案资料是否规范。

部分完成

1.酒店隔离施工改造信息填报准确;

2.未提供评估需进行施工改造的酒店的相关资料,缺少部分隔离酒店改造检查和验收的相关资料。

产出时效

工程完工及时性

酒店隔离改造施工是否及时完工。

已完成

酒店隔离改造施工在规定合同约定时间内按照改造施工要求完工。

工程验收及时性

酒店隔离改造施工均在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最终验收

未完成

酒店隔离改造施工未在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最终验收。

产出成本

成本节约率

成本节约率在0-10%(含10%)

已完成

成本节约率=0%

效益

经济效益

隔离人员政策减免情况

1.隔离酒店是否执行客人隔离期间费用减免办法;

2.各隔离酒店是否提供集中隔离观察点隔离经费申请资料。

已完成

1.隔离酒店执行五华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下发隔离酒店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客人隔离期间费用减免办法;

2.各隔离酒店按照酒店需提交资料提供集中隔离观察点隔离经费申请资料。

设施拆除残值处置的情况

各疫情防控酒店设施相关设施是否按要求处理。

已完成

施工单位按照《疫情防控酒店设施拆除处置残值的情况说明》要求,各疫情防控酒店设施相关设施拆除物资是采用直接报废方式处置,且部分设施按3%的处置残值进行审减。

社会效益

宣传集中隔离观察点知晓率

1.隔离标识是否明显;

2.政策知晓率≥90%。

部分完成

1.隔离标识明显;

2.政策知晓率=85.00%。

减轻疫情隔离安置工作压力

人员安置率≥90%。

已完成

人员安置率=100%。

生态效益

防止疫情扩散

是否按要求对酒店疫情防控进行改造。

已完成

被选为集中隔离观察点的酒店完成医废间制作、紫外线灯采购安装、外围挡制作等改造。

可持续性影响

长效管理机制

疫情防控管理机制和措施是否明确,是否有相应工作及产出。

已完成

疫情防控管理机制和措施明确,有相应工作及产出。

满意度

综合满意度

综合满意度≥90%。

部分完成

综合满意度=86.70%。

(三)绩效自评与重点绩效评价差异分析

本次重点绩效评价得分84.00分,评价等级为“良”;部门自评得分为97分,评价等级为“优”。通过重点评价与自评的对比分析,二者存在以下差异:

1.评价程序有差异

(1)自评价的程序:部门成立自评价小组开展自评工作,自评报告中的指标体系与后附的区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不一致,且评价过程中评价指标未进行细化;报告中的指标体系无评价指标说明、评分标准及数据来源,仅对指标进行了打分,未收集相关佐证材料,直接得出评价结论。

(2)重点评价的程序:重点绩效评价通过前期调研,从“决策、过程、产出、效益”4个维度设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编制绩效重点评价实施方案,在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实地收集佐证资料后,在分析核实评价资料的基础上得出评价结论。

2.评价内容有差异

重点绩效评价的内容:经对资金文件、自评报告分析,结合区财政局,主要对疫情防控经费项目绩效评价项目设立程序的规范性以及资金分配的合理性,资金及项目管理过程,项目产出及项目效果等内容开展评价,将项目实施情况从“决策、过程、产出、效益”4个维度细化、量化具体评价指标进行评价评价体系的全面覆盖程度与工作细化程度上,存在较大差异。

(1)自评价体系部门设置绩效自评一级指标3个,二级指标6个,三级指标6个

(2)重点绩效评价体系一级指标4个二级指标15个三级指标28个。

3.评价指标体系的差异

(1)自评价体系:一级指标3个,二级指标6个,三级指标6个并对每个三级指标进行分值设定,总分值100分,自评分值为97分,评价等级为“优”。

(2)重点绩效评价体系:一级指标4个;二级指标15个;三级指标28个,并对每个指标进行评分,总分值100分,计算得出分值为84.00分,评价等级为“良”。

五、重点绩效评价情况分析

(一)决策情况分析

决策情况包括项目立项、绩效目标和资金投入三个方面。从评价得分情况看,决策指标分值15分,重点评价得分12分,扣3分,得分率80.00%,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立项依据

项目立项下设立项依据充分性、立项程序规范性2个三级指标,指标权重5分,实际得分5分,得分率100%。

(1)立项依据充分性

指标分值2分,实际得分2分,得分率100%。疫情防控经费项目立项根据《五华区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五华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的通知》(五应疫〔2022〕2号)《昆明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集中留观及转运组关于昆明市新冠肺炎隔离集中观察场所工作制度的通知》,项目程序申请设立,立项依据充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通知,与部门职责密切相关,属于部门履职所需。

(2)立项程序规范性指标分值3分,实际得分3分,得分率100%。五华区文旅局按照本项目按照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统筹安排执行,测算项目资金需求等,作为部门整体年度预算组成部分,申请财政资金给予支持疫情防控经费项目申报资料基本齐全,资金预算获得区财政局批复,立项程序规范。

2.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指标,下设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2个三级指标,指标权重5分,实际得分2分,扣3分,得分率40%。

(1)绩效目标合理性:指标分值2分,实际得分1分,扣1分,得分率50%。五华区文旅局按照本项目按照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统筹安排执行,五华区文旅局申报的疫情防控经费确定了预算年度目标,根据五华区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一步优化调整五华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的通知》(五应疫〔2022〕2号)、《昆明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集中留观及转运组关于昆明市新冠肺炎隔离集中观察场所工作制度的通知》文件要求设定开展工作,依据充分,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相关性,但缺少项目实施方案,扣1分。

(2)绩效指标明确性:指标分值3分,实际得分1分,扣2分,得分率33.33%。扣分原因及说明:2023年五华区文旅局疫情防控经费项目的绩效目标未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绩效指标设置较不完整、不全面,部分重要工作任务未能体现,不利于绩效目标的考核,扣2分。

3.资金投入

资金投入指标,下设预算编制科学性、资金分配合理性、争取上级资金情况3个指标,指标权重5分,实际得分4分,扣1分,得分率80%。

(1)预算编制科学性:指标分值2分,实际得分2分,得分率100%。五华区文旅局处申报预算时,按照《昆明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集中留观及转运组关于昆明市新冠肺炎隔离集中观察场所工作制度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本部门2023年承担工作任务,明确项目实施计划、具体工作内容、项目资金安排、项目组织管理等事宜,保障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匹配,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与工作任务基本匹配。

(2)资金分配合理性:指标分值2分,实际得分2分,得分率100%。疫情防控经费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充分,资金分配额度合理,与项目单位实际相适应。

(3)争取上级资金情况:指标分值1分,实际得分0分,扣1分,得分率0%。扣分原因及说明:未制定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的目标任务并明确由专人负责的,扣0.5分;未争取到的上级资金,扣0.5分

(二)过程情况分析

过程情况包括资金管理和组织实施两方面。该项满分为15分,重点评价得分13分,扣2分,得分率86.67%,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资金管理

资金管理下设预算执行率、资金使用合规性2个三级指标,指标权重7分,实际得分5分,扣2分,得分率71.43%。

(1)预算执行率:指标分值2分,实际得分2分,得分率100%。截至2024年12月31日,依据《单位指标结余情况表》及账表凭证,项目实际到位资金及实际支出为544.74万元(其中2023年资金拨付520.00万元,24.74万元为上年结转结余资金),预算执行率100.00%。

(2)资金使用合规性:指标分值5分,实际得分3分,扣2分,得分率60%。扣分原因及说明:会计审核不规范,如:未见施工验收资料就支付施工款项、申请付款单位提供营业执照过期的情况,扣2分。

2.组织实施

项目管理指标下设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度执行有效性2个三级指标,指标权重8分,实际得分8分,得分100%。

(1)管理制度健全性:指标分值4分,实际得分4分,得分率100%。疫情防控经费项目根据《五华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防治资金管理办法(暂行)》《昆明市新冠肺炎隔离集中观察场所工作制度》《五华区文化和旅游局财务管理制度》《五华区文化和旅游局财务内部审计制度》《五华区文化和旅游局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五华区文化和旅游局项目建设内部控制制度》《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制度》隔离酒店客人隔离期间费用减免办法》制度规定,单位管理制度健全,内容完整。

(2)制度执行有效性:指标分值4分,实际得分4分,得分率100%。五华区文旅局基本按照《五华区文化和旅游局财务管理制度》《五华区文化和旅游局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管理规定开展疫情防控经费项目工作;相关项目调整、支出、发放资料齐全并及时归档。

(三)产出情况分析

产出情况包括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及产出成本四个方面。该项满分为40分,重点评价得分33分,扣7分,得分率82.50%,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产出数量

(1)改造施工及撤点拆除完成数的情况:指标分值6分,实际得分6分,得分率100%。完成24家酒店作为集中隔离观察点酒店的改造施工并投入使用及后续拆除施工改造设施的撤点工作。

(2)疫情期间接待隔离观察人次的情况:指标分值3分,实际得分3分,得分率100%。疫情期间接待隔离观察人次18471人次。

(3)疫情期间派驻政府工作人员的情况:指标分值3分,实际得分3分,得分率100%。疫情期间派驻政府工作人员3523人次。

(4)有应急储备隔离酒店的情况:指标分值3分,实际得分3分,得分率100%。应急储备隔离酒店家数47家,为疫情期间提供应急储备隔离酒店房间数5774个房间。

(5)阶段性施工改造完成的情况:指标分值4分,实际得分4分,得分率100%。每阶段聘请第三方参与项目集中隔离观察场所隔离设施采购制作安装的工作经费和隔离酒店产生的隔离相关费用审核,并提供审核报告,根据审核报告建议及审定金额支付费用。

2.产出质量

(1)验收合格率的情况:指标分值4分,实际得分2分,扣2分,得分率50%。扣分原因及相关说明:缺少部分隔离酒店改造检查和验收的相关资料,酒店隔离改造施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率=(5/24)*100%=20.83%。考虑疫情期间,各项疫情防控事宜需即时执行,由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统筹安排,故存在诸多事项无法及时按照流程逐项审批下发执行,酌情扣2分。

(2)档案资料规范性的情况:指标分值4分,实际得分2分,扣2分,得分率50%。扣分原因及相关说明:审批、复审、抽查及公示等资料归档不完整,未提供评估需进行施工改造的酒店的相关资料扣1分24家改造酒店中,仅有5家有改造验收的情况报告和集中隔离观察场所建设管理工作组现场验收表缺少19家酒店的改造验收的相关资料,扣1分。

3.产出时效

(1)工程完工及时性的情况:指标分值4分,实际得分4分,得分率100%。酒店隔离改造施工在规定合同约定时间内按照改造施工要求完工。

(2)工程验收及时性的情况:指标分值5分,实际得分2分,扣3分,得分率40%。2022年1月15日,五华区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对辖区酒店进行完工验收,其中:南疆宾馆、恒盛酒店、沙朗温泉酒店、联勤酒店、鼎易酒店5家验收合格,剩余酒店缺少集中隔离观察场所现场验收资料,且验收的验收表上未注明验收时间。考虑疫情期间,各项疫情防控事宜需立刻执行,由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统筹安排,故存在诸多事项无法及时按照流程逐项审批下发执行,酌情扣3分。

4.产出成本

成本节约率的情况:指标分值4分,实际得分4分,得分率100%。每阶段聘请第三方参与项目集中隔离观察场所隔离设施采购制作安装的工作经费和隔离酒店产生的隔离相关费用审核,并提供审核报告,根据审核报告建议及审定金额支付费用,且支付费用在预算金额内。

(四)效益情况分析

效益情况包括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满意度五个方面,满分30分,得分27分,扣3分,得分率90%,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经济效益

(1)隔离人员政策减免情况:指标分值3分,实际得分3分,得分率100%。隔离酒店执行五华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下发隔离酒店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客人隔离期间费用减免办法,并提供集中隔离观察点隔离经费申请资料,减轻隔离群众经济压力。

(2)设施拆除残值处置的情况:指标分值3分,实际得分3分,得分率100%。施工单位按照《疫情防控酒店设施拆除处置残值的情况说明》要求,各疫情防控酒店设施相关设施拆除物资是采用直接报废方式处置,且部分设施按3%的处置残值进行审减。

2.社会效益

(1)宣传集中隔离观察点知晓率的情况:指标分值4分,实际得分3分,扣1分,得分率75%。扣分原因及相关说明:通过统计A类问卷第一题,得出政策知晓率=(595/700)*100%=85.00%,扣1分。

(2)减轻疫情隔离安置工作压力的情况:指标分值2分,实际得分2分,得分率100%。集中隔离观察点搭建围挡隔离标识,让更多社会公众看到或知晓五华区部分酒店被选为集中隔离观察点,政策知晓率85%,扣1分;启用46家酒店和1个小区居民楼于“307”“329”“406”“925”等多起本土疫情的隔离处置及高风险地区返昆人员的隔离安置工作中,人员安置率100%,有效减轻疫情隔离安置工作压力。

3.生态效益

防止疫情扩散的情况:指标分值3分,实际得分3分,得分率100%。被选为集中隔离观察点的酒店设有医疗废弃物处置间(房间均安置紫外线灯消毒灯);酒店外围均设置隔离挡板、警示标识等改造装置。有效降低了隔离酒店周边生态环境被污染的风险,加强疫情隔离能力,减轻疫情二次扩散。

4.可持续性影响

长效管理机制的情况:指标分值5分,实际得分5分,得分率100%。在疫情隔离期间,建立了《昆明市新冠肺炎隔离集中观察场所工作制度》《五华区集中隔离观察场所经费报销管理制度》《隔离酒店客人隔离期间费用减免办法》等管理创新机制和措施并取得成果。

5.满意度

综合满意度的情况:指标分值10分,实际得分8分,扣2分,得分率80%。扣分原因及相关说明:针对本次五华区文旅局疫情防控经费项目重点绩效评价对酒店周边居民、酒店人员隔离人员及单位部门人员进行的满意度调查,反映单位及受益群众对隔离酒店改造施工的满意度情况,共发放问卷350份,收回有效问卷350份,问卷有效率为100%,综合满意度为86.70%,扣2分。有效问卷分析如下:

(1)酒店周边居民

酒店周边居民的综合满意度为64.29%,从有效问卷对10个问题的反馈结果看:①75.71%的受访对象对于2021—2022年疫情期间居住周边有隔离观察点的酒店完全知晓,18.57%的受访对象对此部分知晓,还存在5.71%的受访对象对此不知晓。②65.71%的受访对象认为居住周围被选作为隔离酒店的事情对生活产生的影响可以承受,28.57%的受访对象对此表示可以理解,还有5.71%的受访对象表示无法承受,因为有隔离酒店的周边客人都不敢随意靠近消费、担心自己或家人被感染等原因。③50%的受访对象认为隔离酒店的改造施工对自己生活产生的影响可以承受,47.14%的受访对象对此表示可以理解,还有2.86%的受访对象认为无法承受。④95.71%认为,隔离酒店改造施工完成后,对于疫情扩散的防止改善明显,1.43%的受访对象则认为改善不明显,还有2.86%的受访对象不清楚是否改善。⑤48.57%的受访对象认为酒店改造施工完成后,完全实现确保群众健康安全,50%的受访对象对此认为基本实现,还有1.43%的受访对象认为未实现。⑥在周围被选作集中隔离观察点的酒店改造施工后,92.86%的受访对象有看到明显的隔离标识,还有7.14%的受访对象没有看到。⑦对于本区域改造后所形成的长效管理机制,8.75%的受访对象对此基本了解,91.43%的受访对象表示不了解。⑧99.57%的受访对象均表示隔离酒店不存在未严格开展酒店隔离工作的情况,0.43%的受访对象均表示隔离酒店存在未严格开展酒店隔离工作的情况。⑨所有的受访对象均表示隔离酒店不存在随意处置医废用品的情况。⑩对于昆明市五华区文旅局疫情防控经费项目工作成果,64.29%的受访对象表示非常满意,34.29%的受访对象表示一般,还有1.43%的受访对象表示不满意,原因是不希望住在隔离点旁。

经与隔离酒店周边居民沟通,满意度较低的原因主要为:疫情期间,人心惶惶,周边居民居住较多,认为周边有被启用为隔离观察点的酒店,增加了疫情扩散、人员感染的概率,故满意度较低。

(2)酒店人员

酒店人员的综合满意度为93.33%,从有效问卷对10个问题的反馈结果看:①对于2021—2022年期间酒店被改造为集中改造隔离观察点的事情,96%的受访对象表示完全知晓,4%的受访对象表示部分知晓,不存在不知晓的情况。②对于疫情防控经费项目的实施内容,8%的受访对象表示完全了解,84.67%的受访对象表示基本了解,还有7.33%的受访对象表示不了解。③对于疫情防控工作下发的管理办法与要求,20.67%的受访对象表示完全了解,79.33%的受访对象表示基本了解,还有0.50%的受访对象表示不了解。④所有的受访对象均认为昆明市五华区文旅局在本次酒店改造中起到有效管理、监督的作用。⑤97.33%的受访对象认为本次酒店改造能有效防止疫情扩散,2.67%的受访对象认为效果一般。⑥酒店改造后对于隔离留观人员转运、安置效率的提高,99.33%的受访对象认为非常有效,0.67%的受访对象认为效果一般。⑦所有受访对象均认为酒店改造结束后,隔离酒店工作正常运转。⑧86%的受访对象对于疫情隔离工作的相关培训表示非常满意,14%的受访对象对此表示满意,不存在不满意的情况。⑨27.33%的受访对象认为隔离酒店改造施工完成后,完全实现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72.67%的受访对象认为基本实现。⑩对于昆明市五华区文旅局疫情防控经费项目工作成果,80%的受访对象表示非常满意,20%的受访对象表示满意,不存在不满意的情况。

(3)单位部门人员

单位部门人员的综合满意度为96.25%,从有效问卷对10个问题的反馈结果看:①对于疫情防控经费是一项为防止疫情扩散,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项目,97.50%的受访对象表示知晓,2.50%的受访对象表示部分知晓,不存在不知晓的情况。②对于自己在本项目中的工作职责,88.75%的受访对象表示完全明确,10%的受访对象表示基本明确,还有1.25%的受访对象表示不清楚。③对于本项目代建单位人员的工作能力,97.50%的受访对象表示非常满意,2.50%的受访对象表示一般,不存在不满意的情况。④93.75%的受访对象认为代建单位职责按照工作方案履行情况完全到位,6.25%的受访对象认为基本到位,不存在认为履行不到位的情况。⑤对于疫情防控经费建立了哪些长效管理机制,62.50%的受访对象表示了解,32.50%的受访对象表示不太了解,还有5%的受访对象表示不清楚。⑥98.75%的受访对象认为利用多渠道向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宣传疫情防控项目内容非常有必要,1.25%的受访对象则认为一般,不存在认为没必要的情况。⑦所有受访对象均认为在派驻工作过程中,食宿经费有保障。⑧97.50%的受访对象认为疫情防控经费项目有起到共抗疫情,保障集中隔离留观酒店正常运转,完成疫情防控期间相关工作,有效控制疫情扩散的作用,而2.50%的受访对象对此表示不清楚。⑨对于疫情防控经费项目施工的联审联批工作内容,43.75%的受访对象表示完全了解,35%的受访对象表示基本了解,还有21.25%的受访对象表示不了解。⑩对于昆明市五华区文旅局疫情防控经费项目工作成果,98.75%的受访对象表示满意,1.25%的受访对象表示基本满意,不存在不满意的情况。

(4)隔离人员

隔离人员的综合满意度为78.00%,从有效问卷对10个问题的反馈结果看:①所有受访对象均表示入住集中隔离留观酒店时,酒店已完成疫情防控施工改造。②94%的受访对象表示,入住集中隔离留观酒店时有相关工作人员告知隔离酒店客人隔离期间费用减免办法,有6%的受访对象则表示工作人员未告知。③84%的受访对象表示已向酒店提交申请减免费用人员信息表,还有16%的受访对象未提交,部分人员未提交的原因是:不在减免范围内。④82%的受访对象在隔离期间并未向酒店支付隔离费用(包括住宿和食宿费用),18%的受访对象有支付的情况,原因是:不在减免范围内、不符合减免政策规定等。⑤对于留观酒店的设施和餐食安排情况,54%的受访对象表示满意,部分受访对象特别感谢工作人员专门准备了民族餐、感谢所有抗疫工作人员的辛苦付出。38%的受访对象表示基本满意,还有8%的受访对象表示不满意。⑥所有受访对象均表示隔离留观区有派驻人员负责隔离点的日常管理工作。⑦88%的受访对象表示集中隔离酒店未出现需要提前结束或延长隔离时间的情况,12%的受访对象表示出现此类情况,原因是:同批次人员确诊阳性,需延长隔离、运转车辆不足,延发数小时。⑧对于隔离留观运转过程安排,56%的受访对象表示满意,40%的受访对象表示基本满意,4%的受访对象表示不满意。⑨对于隔离留观运转的安置过程,58%的受访对象表示满意,40%的受访对象表示基本满意,2%的受访对象表示不满意。⑩对于昆明市五华区文旅局疫情防控经费项目工作成果,70%的受访对象表示满意,26%的受访对象表示基本满意,4%的受访对象表示不满意,原因有:隔离时间一加再加,被关了半个多月、提交不出材料证明故隔离不予减免。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无。

七、存在的困难、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会计审核工作不规范

会计核算中存在审核不规范的情况,如:未见施工验收资料就支付施工款项2023年9月13号凭证支付集中隔离观察点派驻工作人员食宿费,申请付款单位昆明西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营业执照过期情况。

(二)绩效目标、指标设置不准确,绩效自评不完整

1.单位绩效管理工作意识不强,申报预算的项目绩效目标表中年度目标设置不准确,绩效目标未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未能反映重要工作开展内容,如现有的目标内容仅说明用于疫情防控期间的相关工作项目支出,未体现用于“中观察点隔离及改造申报材料审核服务费期间隔离人员的食宿费、隔离费;派驻工作人员的食宿、隔离费”等主要工作内容;部分绩效指标设置较不准确、不完整,如数量指标未体现完成“改造隔离点”需达到的具体目标数量,仅设置1个数量指标,主要内容为“疫情防控工作完成率≥100%”,该指标作为数量指标不准确,且未说明完成率计算标准。

2.绩效自评内容较不完整,对项目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分析较简单,仅对项目资金紧张的问题及建议进行分析;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内容不完整,仅对总目标产出目标进行了概述;缺少具体绩效指标分析内容,仅说明了一级指标得分情况。

(三)项目验收资料归档不到位

五华区文旅局疫情防控项目存在验收资料归档不到位的情况,如:未提供评估需进行施工改造的酒店的相关资料;24家改造酒店中,仅有5家有改造验收的情况报告和集中隔离观察场所建设管理工作组现场验收表,缺少19家酒店的改造验收的相关资单位归档5份新启用集中隔离观察场所现场验收表中,有2份未注明验收时间

、建议

(一)强化会计审核工作,规范资金使用管理

建议部门财务人员根据会计法相关规定及单位制定的《五华区文化和旅游局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对申请支付资金的相关附件及请款单据的真实性、合法性与有效性进行审核。加强原始凭证的审核工作,确保会计核算资料齐全、支撑要件充分,会计信息质量

(二)提高单位绩效工作编报的准确性、完整性

建议单位加强绩效目标、指标的填报工作,建立规范的基础数据收集渠道,明确各部门在数据收集过程中的职责;建立多级审核制度,对绩效指标填报进行层层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性;通过组织专业培训和经验交流活动,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填报能力;持续优化绩效指标体系和填报流程,绩效目标的设置需符合项目重点工作计划,绩效指标的设置需细化、量化绩效目标内容,如本项目数量指标可设置“改造隔离点酒店具体数量≥XX个、派驻工作人员≥XX人”等。

2.建议单位加强绩效自评编报工作,应明确绩效自评的标准和指标体系,建立严格的数据收集和审核机制,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在自评过程中,各部门要积极协作,项目负责人应客观、全面梳理工作成果与不足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发现问题和建议进行详细叙述,对自评结果进行深入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于后续工作中,不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整体水平。

(三)提高项目资料管理要求,确保归档资料完整性

1.建议单位明确管理责任根据不同项目,明确各项目参与部门和人员设立专门的项目资料管理人员,该岗位人员负责统筹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明确各项目参与部门和人员的资料管理责任项目负责人对整个项目的资料完整性负责,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产生的资料负责,具体工作人员对自己经手的资料负责。

2.建议单位完善项目管理制度,确定项目资料的归档范围规范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流程。明确各个环节的时间节点、操作要求和责任人。

九、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因新冠肺炎疫情突发,来势汹汹,为快速阻断传播,有效防止疫情扩散,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各项疫情防控事宜需即时执行,由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统筹安排,故存在诸多事项无法及时按照流程逐项审批后再执行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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