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五华区民政局2023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
按照《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现将昆明市五华区民政局2023年度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央、省级和市级彩票公益金支持情况
2023年五华区民政局收到上级下达福利彩票公益金共计565.5万元,其中中央彩票公益金63万元、省级彩票公益金464万元、市级彩票公益金共计38.5万元。
二、资助项目及执行情况
中央福利彩票公益金63万元:《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的通知》(昆财社〔2023〕6号);
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464万元:《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通知》(昆财社〔2023〕121号)《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通知》(昆财社〔2023〕141号);
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38.5万元:《关于下达2023年困难群体火化补助资金的通知》(昆财社〔2023〕157号)《关于下达2022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配套福彩专项资金的通知》(昆财社〔2023〕236号)。
依据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按照彩票公益金专项资金使用原则,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类项目、殡葬服务类项目(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儿童福利类项目、社会公益类项目等。
(一)中央福利彩票公益金
1.儿童福利类项目:2023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33万元主要用于孤儿助学3万元和支持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建设30万元。
2.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2023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3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红旗小学德润校区、五华区外国语实验小学、武成小学教育集团海源校区3所校园社工站建设。
(二)省级彩票公益金
1.殡葬服务类项目:省级福彩公益金3万元,主要用于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
2.社会公益类项目:省级福彩公益金28万元,主要用于培育社区社会组织经费10万元和城乡社区现代化试点工作18万元。
3.老年人福利类项目:省级福彩公益金433万元,主要用于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9万元、一次性建设补助项目424万元。
(三)市级彩票公益金
1.殡葬服务类项目:市级福彩公益金8.5万元,主要用于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
2.老年人福利类项目:市级福彩公益金30万元,主要用于老年幸福食堂建设改造项目30万元。
三、实际成效
(一)儿童福利方面
1.《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的通知》(昆财社〔2023〕6号)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下达用于支持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建设30万元。项目内容为建成五华区未成年人保护救助中心,设置会议室、短托床位,内设影音室、宣泄室、心理咨询室、书画阅览室、儿童娱乐区等多个区域,并根据未成年人年龄特点、身体情况不同提供个性化的照护方案、组织不同特色的文娱活动、学习活动,为监护缺失的儿童提供心理疏导、健康安全监护及生活起居的照护,逐步探索形成多层次、多样化、多维度的未成年人照护服务供给体系。
2.《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的通知》(昆财社〔2023〕6号),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下达孤儿助学资金3万元。为进一步健全孤儿保障制度,维护孤儿受教育权利,践行福彩救孤济困宗旨。根据《云南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办公厅“福彩圆梦 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云民办〔2019〕25号)要求,2023年严格按照文件向符合孤儿助学补贴政策的孤儿发放助学金,标准为10000元/人/学年。通过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平台,按照2500元/人/学年季度进行发放。
(二)老年人福利方面
1.昆财社〔2023〕141号下达省级福彩公益金主要用于30户适老化改造项目9万元。根据《云南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云民规〔2020〕3号)《昆明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昆民通〔2021〕73号)文件,省级福彩公益金用于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30户困难家庭)9万元,该项目通过开展场所无障碍改造、因地制宜及老人需求增加活动场地设施、积极引导加装防滑、扶手、紧急求救等措施,为老年人提供安全、舒适、便利的社区环境,提升了老年人的满意度。
2.昆财社〔2023〕141号下达省级福彩公益金一次性建设补助项目424万元。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财规〔2019〕7号)《云南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省级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昆明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养老机构2021年补助资金评估及2022年等级评定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进行补助,目前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助资金已进行评估,并进行核发,该资金有效提升养老机构软硬件设施和照护能力,提高了养老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3.昆财社〔2022〕236号下达市级福彩公益金30万元,主要用于2家老年幸福食堂建设改造。根据《昆明市民政局 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昆明市新时代老年幸福食堂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昆民通〔2021〕41号)文件要求,为全面推开我区新时代“老年幸福食堂”建设,老年幸福食堂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建设了“智慧食堂”,建立了数据库,划分不同人群、不同种类的需求,开展堂食、预定、配送就餐分类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为全面建立人人享有、人人可及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重点解决经济困难的高龄、独居、失能、残疾、无人照顾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吃饭难”问题。
(三)社会公益类方面
1.《昆财社〔2023〕6号文下达2023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3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校园社工站建设。支持红旗小学德润校区、五华区外国语实验小学、武成小学教育集团海源校区3所校园社工站建设,举行项目路演评审会、项目督导等工作,形成“社工站进校园”联动机制,以学校社工服务、学校及学生反馈、家长互动为视点,增强学校社工站知晓度,提高驻校社工服务影响力。学校社工站这个全新的概念将会形成学校教育、家庭教育与社会教育的合力,促进家校沟通的有效桥梁,形成各具特色的学校社工站服务模式。
2.《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通知》(昆财社〔2023〕121号)下达培育社区社会组织经费10万元,该笔资金用于丰宁街道丰宁社区社区级社会组组培育孵化基地建设并开展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孵化项目。项目已于2023年按照政府采购要求由第三方招投标公司按程序评选出中标单位为昆明市社会工作联合会作为项目成绩单位,区民政局、丰宁街道、昆明市社会工作联合会已签订《2023年第一批省级福彩公益金支持培育社区社会组织项目三方协议》,现项目正常开展。项目计划培育两家以上社区社会组织,具备相应的服务品牌,实现社区社会组织助力基层治理、基层建设。
(四)殡葬服务类方面
《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通知》(昆财社〔2023〕121号)下达省级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资金3万元;《关于下达2023年困难群体火化补助资金的通知》(昆财社〔2023〕157号),下达市级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资金8.5万元。根据《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全省部分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的通知》云民福(2009〕49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2023年上半年对符合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条件的78人进行发放、2023年下半年对符合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条件的37人进行发放,均给予每户死亡人员家庭补助1000元。通过全面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切实减轻困难群众的丧葬负担,有效推进了殡葬改革,保障了全区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殡葬服务需求。同时,进一步提升了群众的殡葬观念,节俭治丧,巩固了火化率,对持续深化殡葬改革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方面
昆财社〔2023〕121号2023年省级第一批福彩票公益金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试点补助18万元,五华区涉及3个试点,分别是华山街道文林社区、丰宁街道虹山中路社区。我局及时将2023年第一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用于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试点建设补助资金18万元通过财政分配到华山、丰宁、护国,拨付至相关社区,确保第三批省级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稳步推进。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局分管领导和相关街道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具体业务科室、社区书记(主任)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对标主题、全程督导,验收评估、培树典型”的工作原则,结合社区实际指导虹山中路、威远街、文林社区确定分别确定《“虹星闪闪、小美丽聚合大幸福”》《打造3个社区服务阵地、3个社区治理品牌》《党建引领+创新多方提案机制 推动服务精准高效化》为试点主题,制定工作实施方案,通过试点引路、典型引领的工作方法,指导街道社区探索符合五华实际、体现时代特征、顺应群众需求的基层社区治理新路子,总结提炼可复制推广的经验成果,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形成虹山中路社区《聚力“五强五心”共筑“和谐和美”社区》威远街社区《关爱一老一小,“七心”构建老幼友好型社区》《探索“五共”机制,构建党建引领社区治理“共同体”》文林社区《党建引领,打造“三味”居商融合共治环境》案例材料,在云南网、中国网等平台进行了宣传推广,虹山中路社区《老旧小区换新颜“虹心闪闪”暖民心》入选全国社会治理创新案例(2023),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城乡社区治理能力和水平。
特此公告。
昆明市五华区民政局
2024年6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