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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5177-202407-885029 主题分类: 招标投标信息
发布机构: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6-25 13:40
名 称: 五华区普吉街道办事处关于租赁网格化工作处置终端的事前公示

五华区普吉街道办事处关于租赁网格化工作处置终端的事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4-06-25 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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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子钊      审核:李紫薇      终审:孔玉


一、 项目名称

普吉街道办事处租赁网格化工作处置终端”项目。

二、 采购方式

公开询价。

三、 预算金额

3万元。

四、 租赁型号

每月租金不超过50元的通讯终端,可否正常入网使用

五、 租赁要求

(一)品牌和型号要求:不得更换意向品牌和型号(包括全部配件),不接受非指定品牌型号,响应时,所有参数不允许偏离。预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署前必须提供所投产品全新样机,供采购方查验,查验有效方可进入合同签署程序,若预成交供应商无法提供将做虚假应标并作废标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售后服务要求:成交供应商需提供7*24小时售后响应服务,30分钟内响应并到现场进行技术支持,如不满足,请勿参与报价;

(三)交货要求:成交供应商交货商品必须为原厂原装全新未拆封新机(原厂整机,到货后查验,必须与租赁要求配置相同,机身序列号在原厂商官网查询指标规格配置等参数一致),供货时需现场开箱双方共同查确认无误后收货,不接受快递及委托第三方送货;

(四)款项声明:供应商的报价已含本次采购方全部费用,包括且不限于税费、运费、全部设备安装及调试费以及成交供应商技术人员及相关人员产生的劳动(劳务)纠纷、薪资纠纷、工伤纠纷、人身或财产损害纠纷、安全事故纠纷以及全部法律及损失等一切费用,采购方将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五)验收要求:成交供应商交付产品不符合采购方需求,产品将视为验收不合格,采购方有权无条件退货并拒绝支付任何货款,相关责任和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六、 响应文件材料要求

(一)响应文件应含服务保障措施内容,资质证书,报价单,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若有授权代表人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书)以及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

(二)响应文件和报价单均应加盖有效印章。

七、 响应文件的递交

本公示期为2024626日至2024628日。请报价人于公示期内(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分至1100分,下午1400分至1600分,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昆明市五华区同心路43普吉街道办事处办公楼203办公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八、 联系方式

人:杨晋

联系电话:0871-68305909

联系地址:昆明市五华区同心路43普吉街道办事处办公楼203办公室。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普吉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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