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五华区财政局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试行)
发布时间:2024-04-01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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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周洪林
审核:李靖
终审:李永娟
为进一步规范五华区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713 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 217 号)等有关规定,对照《昆明市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试行)》,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五华区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试行)如下:
(一)制定直接涉及公众切身利益或者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事项;
(二)其他需列入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