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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5177-202404-854655 主题分类: 重大决策预公开
发布机构: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3-29 16:23
名 称: 五华区人民政府华山街道办事处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试行)

五华区人民政府华山街道办事处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试行)

发布时间:2024-03-29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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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曼莹      审核:甘志鹏      终审:黄丽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及《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本街道工作实际,制定华山街道办事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如下:

一、编制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符合法定的职责权限范围;

(三)结合本地实际,突出针对性、具备可操作性和灵活性。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一)涉及辖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重要规划

1.辖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和重大改革措施;

2.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确定;

3.其他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规划。

(二)制定或调整有关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1.制定有关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劳动保护、就业促进、住房保障等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2.制定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城市管理、安全生产等管理服务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三)重大公共建设项目,包括政府投资的重大社会公共建设项目;需政府核准、对社会公共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

(四)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有直接、广泛和重要影响的公共资源配置等其他重大事项。

三、其他说明

(一)下列事项不纳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包括人事任免、内部行政管理、财政管理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决策,及其他不应列入街道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事项。

(二)本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并根据实施情况适时修订。


五华区华山街道办事处

2024年3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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