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昆明市五华区卫生健康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为进一步规范五华区卫生健康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保障科学、民主和法治决策,提高政府行政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有关规定,经认真研究并报局党委同意,特制定2024年度昆明市五华区卫生健康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如下:
一、编制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卫健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
(二)符合卫生健康工作法定的职责权限范围。
(三)结合单位工作实际,突出针对性、具备可操作性和灵活性。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一)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制定和统筹区域规划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制定实施健康服务体系发展的政策措施,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
(二)重要规划
制定有关卫生健康方面的中长期规划、重点专项规划。
(三)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决定实施政府投资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或需经政府核准、对社会公众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
(四)其他应列入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事项。
三、有关要求
(一)列入目录的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关于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五大法定程序(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各承办科室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程序证明材料应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昆明市五华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