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区城市更新改造局关于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6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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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旭
审核:马妍蕾
终审:罗鹰
为进一步规范五华区城市更新改造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水平,提高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经研究,现将《五华区城市更新改造局关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试行)》予以公布。
根据《五华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试行)》五政办通〔2023〕80号文件,结合五华区城市更新改造局职能职责,决定2024年度五华区城市更新改造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为:
1.制定全区城市更新改造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相关工作方案。
2.制定全区城市更新改造配套规定、办法和工作流程。
3.其它重大事项。
本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
五华区城市更新改造局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