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五华区民政局2024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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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五华区民政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五华区民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昆明市五华区民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区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区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昆明市五华区民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五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落实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3)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依法承担对全区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的责任;负责全区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区级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
(4)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社会救助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5)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的政策、标准;牵头、协调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指导全区居委会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负责居务公开、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工作。
(6)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办法;承办五华区行政区划调整、变动的调研、审核、报批工作;负责五华区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初审和上报工作;依法管理和维护五华区行政区域界线,参加调处界线争议和纠纷;负责地名档案资料的收集管理工作,开展地名咨询业务;承办勘界事宜;负责全区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的初审工作和日常地名管理工作;负责五华区企业开发建设类项目地名命名、更名核准。
(7)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制定的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负责全区婚姻登记工作。
(8)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制定的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负责经营性公墓的初审、上报和管理。
(9)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养老服务工作,贯彻落实省、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标准;承担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落实养老服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
(10)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协调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1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负责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12)贯彻执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进行慈善组织认定,合法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组织开展社会捐助工作。
(13)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社会救助科、社会事务科(加挂儿童福利科牌子)、社会组织管理科(加挂行政审批科牌子)、养老服务科、区委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所属单位1个,是:昆明市五华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所属单位未独立编制预算和核算。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强化基本民生保障,争取社会救助工作取得新成绩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市社会救助政策,规范管理社会救助申请、受理、审核审批程序,做好低保动态管理,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二是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工作,全面落实特殊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政策,及时研究处理困境儿童个案,将符合条件的特殊困境儿童100%纳入基本生活保障范围。
(2)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争取养老服务工作实现新突破
一是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扎实推进省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搭建五华区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立居家养老定期探访制度,推进“家庭养老床位”建设。积极协调区医保局,将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机构。二是加快培育和引进创新能力强、信息化应用水平高、品牌知名度广、辐射示范性大的创新型养老服务企业,大力发展集休闲旅游、度假养生、康体养老于一体的综合养老新业态。三是积极推进“互联网+养老”服务模式,探索发展与社区、医疗、家政服务、紧急救助等外部系统实现数据交换和共享的智慧养老新模式。
(3)推进基层政权建设,争取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新成效
一是持续推进3个第三批省级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试点社区建设工作,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五华社区治理特色。二是健全社区工作者职级体系,落实薪酬保障。规范岗位等级核定,对社区工作者薪酬进行套改,建立“基础薪酬+绩效薪酬”的薪酬体系。
(4)加强社会服务管理,争取社会事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做好民政部门地名备案公告工作,规范操作流程,做好全区缺失损坏的街、路、巷标志标牌及时整改修复。二是推进五华区未成年保护救助中建设,通过“政府管理+第三方服务”运行模式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为未成年人提供政策落实、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专业服务。三是加强殡葬改革法规政策宣传,落实殡葬惠民政策,巩固“三个100%”成果。四是购买社会服务,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做好日常和专项救助工作。五是依法做好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3人。在职实有3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9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719.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477.03万元,政府性基金242.6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753.14万元,增长10.81%,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我单位新增了五华区黑林铺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装修改造项目资金、区级福彩公益金经费、农村籍60至79岁老年人生活补助经费等几个项目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719.7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719.7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477.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42.6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753.14万元,增长10.81%,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我单位新增了五华区黑林铺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装修改造项目资金、区级福彩公益金经费、农村籍60至79岁老年人生活补助经费等几个项目经费。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719.7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719.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7.0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7.65万元,下降8.61%,主要原因分析:①2024年在职人员减少2人,人员经费减少;②2024年未做编外人员工资,相关经费较去年减少;项目支出6,682.6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50.79万元,增长14.59%,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我单位新增了五华区黑林铺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装修改造项目资金、区级福彩公益金经费、农村籍60至79岁老年人生活补助经费等几个项目经费。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如下:
1. 208020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581.0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反映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及日常公用等支出。
2. 208020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社会组织管理(项)”支出108.30万元,主要用于社区组织管理工作,反映社区组织规划等支出。
3. 208020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支出20.88万元,主要用于社区的地名管理,反映区域地名规范化等支出。
4. 2080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支出29.35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建设工作,反映单位基层社区治理等支出。
5. 208029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86.72万元,主要用于除以上民政管理事务外的其他民政事务支出,反映其他民政事务等支出。
6. 208050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106.5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编的离退休人员,反映行政编离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等支出。
7. 208050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114.2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编的离退休人员,反映事业编离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等支出。
8. 208050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62.2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基本养老保险等支出。
9. 208050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45.0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职业年金缴费,反映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
10. 208100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支出60.08万元,主要用于儿童福利,反映困难儿童生活和教育补助等支出。
11. 208100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支出2,184.76万元,主要用于高龄老年人,反映高龄老年人的生活补助等支出。
12. 208100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支出87.5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困难群众火化补助,反映殡葬补助等支出。
13. 208100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支出261.23万元,主要用于养老服务,反映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及养老机构运营补助等支出。
14. 208110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支出633.00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事业,反映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护理补贴等支出。
15. 208190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支出2,041.6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城市低保人员低保金,反映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等支出。
16. 208200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支出166.00万元,主要用于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反映困难人民群众临时生活救助等支出。
17. 208210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支出687.7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特困人员生活救助供养,反映特困人员供养救助等支出。
18. 208250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支出28.24万元,主要用于除以上生活救助外的其他城市生活救助,反映以上未列的其他城市生活救助支出。
19. 208300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代缴社会保险费支出(款)-财政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项)”支出28.00万元,主要用于财政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反映特困、低保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以及缴纳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费的支出。
20. 208999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9.60万元,主要用于除以上支出外的其他情况,反映以上未列事项等支出。
21. 2101101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32.1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行政单位人员的基本医疗缴费等支出。
22. 210110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39.5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反映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23. 2101199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4.8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反映除了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以外的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24. 2210201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58.38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反映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25. 2296002 “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支出242.68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反映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等区级福彩公益金支出。
五、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昆明市五华区民政局2024年无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昆明市五华区民政局2024年无与中央配套区对下转移支付事项。
(二)与省级配套事项
昆明市五华区民政局2024年无与省级配套区对下转移支付事项。
(三)与市级配套事项
昆明市五华区民政局2024年无与市级配套区对下转移支付事项。
(四)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昆明市五华区民政局2024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区对下转移支付事项。
(五)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昆明市五华区民政局2024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区对下转移支付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5.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14.09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五华区民政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昆明市五华区民政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昆明市五华区民政局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人员,无此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昆明市五华区民政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昆明市五华区民政局公务接待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没有公务接待相关安排,无此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昆明市五华区民政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昆明市五华区民政局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没有公务用车及公务用车购置计划,无此项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昆明市五华区民政局2024年涉及的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有27个,资金总额为6,682.66万元,具体如下:
(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费
项目资金安排11.20万元。
绩效目标设置:1.推动昆明市五华区未成年人保护救助中心建设,拍摄“书记县长话未保”活动。2. 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设落实到位率达到100%。3. 提高未成年保护人工作标准化水平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服务建设,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基本情况,提高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水平,使辖区内广大群众满意度高于90%。
设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对项目进行评价。
(二)高龄老年人保健补助经费
项目资金安排1,952.53万元。
绩效目标设置:1.完成20624名80-89岁高龄老年人保健补助发放、2991名90-99岁高龄老年人保健补助发放、42名10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保健补助发放、完成195名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80周岁及以上的低保老年人和分散供养的特困老年人)的发放。2.高龄老年人保健补助对象覆盖率达到95%。3.关爱、关心老年人,增进老年人健康,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使服务对象满意度高于90%。
设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对项目进行评价。
(三)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经费
项目资金安排669.26万元。
绩效目标设置:1.完成425名特困人员供养、支付36名市社会福利院集中供养人员门诊医疗费、住院费、特困人员体检人数290人、发放特困人员临时价格补贴人数425人。2.稳步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标准。3.特困人员供养生活保障金发放率及及时性达到100%。4.有效提升困难群众生活水平情况,使救助对象对社会救助实施的满意度高于90%。
设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对项目进行评价。
(四)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经费
项目资金安排1,958.90万元。
绩效目标设置:1.完成5515名城市低保人员保障金发放。2.稳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3.低保金发放率达到100%。4.有效提升困难群众生活水平情况,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使救助对象对社会救助实施的满意度高于90%。
设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对项目进行评价。
(五)城乡低保和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补助工作经费
项目资金安排7.81万元。
绩效目标设置:1.低保入户调查和管理工作培训1次、印刷低保宣传资料610本、城乡低保和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补助人员抽查440户。2.入户调查覆盖率及培训工作考核合格率达到97%。3.增加城乡低保和困难群众的幸福感,使服务对象满意度高于90%。
设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对项目进行评价。
(六)法律顾问服务费经费
项目资金安排2.50万元。
绩效目标设置:1. 为职工提供法制宣传、教育、培训1次。2. 法律顾问服务费支付及时率达到95%。3. 保障部门运转,有效防范行政法律风险,使单位人员满意度高于95%。
设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对项目进行评价。
(七)节日慰问经费
项目资金安排114.82万元。
绩效目标设置:1. 发放特殊困境儿童节日慰问85人、部分临时救助人员节日慰问费(国庆中秋、春节走访慰问)200人次、发放国庆、中秋、春节节日慰问费特困人员461人、发放国庆、中秋、春节节日慰问费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员5515人。2. 节日慰问费发放率达到95%、节日慰问费发放及时性达到95%。3. 提升困难群众生活水平情况,使救助对象对节日慰问情况的满意度高于90%。
设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对项目进行评价。
(八)居民核对中心经费
项目资金安排0.10万元。
绩效目标设置:1.支付系统VPDN专线费1条。2.网络运行正常率达到98%。3. 提高救助工作准确性,使数据使用对象满意度高于90%。
设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对项目进行评价。
(九)孤儿基本生活补助及节日慰问经费
项目资金安排52.43万元。
绩效目标设置:1.分散供养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45人、机构集中供养儿童(社会弃婴)40人、发放困境儿童临时价格补贴45人。2.让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得到及时保障,使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保障对象满意度高于90%。
设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对项目进行评价。
(十)地名管理经费
项目资金安排20.88万元。
绩效目标设置:1.新制作安装门牌数74块、制作安装全区国标街路巷地名标志牌52块、地名标志牌二维码设置50个。2.街路巷地名标志牌维护覆盖率及新增门牌安装制作验收合格率达到100%。3.助力现代城市管理效果显著,有效发挥地名公共服务引导作用,弘扬地名文化,使社会公众满意度高于90%。
设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对项目进行评价。
(十一)特困、低保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以及缴纳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费
项目资金安排37.60万元。
绩效目标设置:1.特困、低保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4800人、特困、低保人员缴纳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800人。2.购买保险及时性达到95%。3.有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使服务群众满意度高于90%。
设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对项目进行评价。
(十二)殡葬经费
项目资金安排87.50万元。
绩效目标设置:1.殡葬宣传资料80000份。2.处置无主遗体、特困人员死亡遗体76具。3.部分特殊困难群体区级火化补助150人。4.殡葬宣传资料验收合格率达到98%,无主遗体、特困人员死亡遗体处置率达到100%。5.殡葬相关政策知晓率达到95%,祭祀群众满意度高于90%。
设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对项目进行评价。
(十三)婚姻登记经费
项目资金安排16.95万元。
绩效目标设置:1.购买结婚证书8500对、离婚登记证书1500对。2.印制婚姻登记声明书10000份、印制申请补领婚姻登记声明书2000份。3.购买婚姻登记证书合格率达到100%,换证及时率达到100%。4.有效减轻群众经济负担,使服务对象满意度高于90%。
设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对项目进行评价。
(十四)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经费
项目资金安排633.00万元。
绩效目标设置: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人1550人、重度残疾人(一级)护理补贴发放1400人、重度残疾人(二级)护理补贴发放2600人。2.提升残疾人生活水平情况,使服务对象满意度高于90%。
设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对项目进行评价。
(十五)五华区黑林铺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装修改造项目(昆财社〔2022〕51号)资金
项目资金安排221.00万元。
绩效目标设置:1. 改造养老服务中心1个。2. 项目验收合格率达到100%、资金支付及时率达到80%。3. 居家养老和社区、机构养老服务能力和品质有效提升,使受益对象满意度高于90%。
设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对项目进行评价。
(十六)区级福彩公益金经费
项目资金安排232.68万元。
绩效目标设置:1. 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1个、昆明市五华区未成年人救助中心建设1个、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服务项目5 个。2. 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设落实到位率 达到100%、补助资金到位及时率达到80%。3. 提高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标准化水平,加强对儿童关心关爱服务,提高老年人生活和生命质量,使辖区内广大群众满意度高于90%。
设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对项目进行评价。
(十七)农村籍60至79岁老年人生活补助经费
项目资金安排232.22万元。
绩效目标设置:1. 发放60-79周岁农村老年人生活补助9676人。2. 60周岁至79周岁农村老年人生活补助对象覆盖率达到95%。3. 关爱、关心老年人,增进老年人健康,促进社会和谐,使农村老年人满意度高于90%。
设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对项目进行评价。
(十八)社工委工作经费
项目资金安排17.01万元。
绩效目标设置:1. 制作案例汇编册数300份。2. 社区基金试点建设完成率达到95%。3.提高群众幸福感满意度,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使服务对象满意度高于90%。
设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对项目进行评价。
(十九)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经费
项目资金安排160.00万元。
绩效目标设置:1.临时救助1600人次。2. 临时救助合规率达到100%、临时救助金发放及时性达到90%。3.提高困难群众生活水平情况,使救助对象对社会救助实施的满意度高于90%。
设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对项目进行评价。
(二十)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经费
项目资金安排91.29万元。
绩效目标设置:1.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检21家、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注销清算审计和换届审计23家。2. 开展小型活动和讲座6期、拟撤销“僵尸型”社会组织31家。3.社会组织新成立、年检、注销、撤销公告项数达标率及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能力提升培训合格率达到95%。4. 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提高社会组织服务社会水平,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满意度高于90%。
设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对项目进行评价。
(二十一)养老服务工作经费
项目资金安排42.90万元。
绩效目标设置:1. 养老机构年度运营补助评估家数15家、新建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助家数4家。2.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补助评估工作达标率达到95%。3.“有效促进五华区养老服务产业的健康发展,使服务对象综合满意度高于90%。
设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对项目进行评价。
(二十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经费
项目资金安排10.00万元。
绩效目标设置:1.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物资,购买棉大衣300件、购买棉被100床。2. 送医救治流浪乞讨人员人数10人。3. 求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率达到95%,救助对象认定差错率小于5%。4.有效减少极端事件发生,有效改善基本生存条件,使救助人员满意度高于90%。
设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对项目进行评价。
(二十三)残疾人保障金经费
项目资金安排4.50万元。
绩效目标设置:1. 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及时缴纳残疾人保障金。2. 保障部门正常运转、有效保障残疾人就业权利,使单位人员及社会公众满意度高于90%。
设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对项目进行评价。
(二十四)收养登记经费
项目资金安排8.96万元。
绩效目标设置:1.开展收养能力评估小组人数3人。2.昆明市其他地区开展收养评估件数3件、云南省内昆明市外开展收养评估件数2件、五个主城区及高新、旅游度假、经开区内开展收养评估件数3件、云南省以外开展收养评估件数1件。3.收养能力评估达标率达到95%。4.保障被收养未成年的合法权益,使被收养人员满意度高于90%。
设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对项目进行评价。
(二十五)其他城市生活救助经费
项目资金安排28.24万元。
绩效目标设置:1. 2/3医疗费救济人数17人、六十年代精减退职定期定量补助人数10人、特困、低保家庭临时送精神病院精神病人医疗费预计人数30人、精神病院精神病人(集中供养)医疗费人数19人、享受原工资40%救济人数7人。2.救助人员合规性达到100%。3.补助金发放及时率达到90%。4.提高符合救助条件群众生活水平情况,使救助对象对社会救助实施的满意度高于90%。
设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对项目进行评价。
(二十六)五华区黑林铺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装修改造项目(昆财社〔2022〕132号)资金
项目资金安排40.23万元。
绩效目标设置:1. 改造养老服务中心1个。2. 项目验收合格率达到100%、资金支付及时率达到80%。3. 居家养老和社区、机构养老服务能力和品质有效提升,使受益对象满意度高于90%。
设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对项目进行评价。
(二十七)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经费
项目资金安排28.15万元。
绩效目标设置:1. 社工考前线上+线下社区工作职业资格考试人员考前培训人数540人、社区挂牌规范化试点个数4个、组织新闻发布会场数4场、组织新闻发布会场数90份。2. 挂牌规范化率达到95%、社区工作职业资格考试人员考前培训合格率达到95%。3. 提升社区建设标准化水平,加强社区治理及人才队伍建设,使社区人员满意度高于90%。
设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对项目进行评价。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五华区民政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9.3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0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在职人员减少2人,导致机关运行经费与上年相比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昆明市五华区民政局资产总额550.2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82.65万元,固定资产41.3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26.22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4.8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4.9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3项,账面原值3.72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10203200500111
附件2.昆明市五华区民政局预算公开表
附件3:昆明市五华区民政局2024年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