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产品质量监管工作
发布时间:2024-03-25 11:58
字号:[
大
中
小
]
编辑:耿攀
审核:邓晓军
终审:曾艳娇
不合格头盔严重危害电动自行车乘骑人员的生命健康安全,为确保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产品质量监管落到实处,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人身健康安全,根据《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产品质量监管的通知》要求,近期,五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涉及售卖电动自行车头盔的经营户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检查。
检查主要查看经营主体营业执照、进销货台账、索证索票,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销售来源不明、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或质量标志等情况,针对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进货验收查验制度落实不完善问题的经营主体,现场督促其整改。
同时,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就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新国标、3C认证等知识向经营者进行普法宣传,指导经营户签订《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现场发放并督促经营者在显著位置张贴《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消费提示》,要求各经营主体诚信、守法经营,严格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把进货关,建立健全并认真登记进货及销售台账,确保产品可追溯,不得销售标识信息不全、无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