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五华区医疗保险中心2024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10203201700000
昆明市五华区医疗保险中心
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五华区医疗保险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昆明市五华区医疗保险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区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区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昆明市五华区医疗保险中心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医疗保险政策,经办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城镇职工医保专项医疗补助、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等业务和事务。
2.负责实施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缴费核定等基金筹集和医疗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工作。
3.负责城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城镇职工医保专项医疗补助、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医疗待遇的审核与支付工作。
4.严格执行医疗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和统计报表制度,做好医疗保险基金、医疗补助(保障)资金的财务、会计工作,按时报送会计报表和统计报表。
5.负责城镇职工重特病医疗统筹、城乡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业务经办与服务工作。
6.负责异地联网就医医疗费用的审核、结算等经办服务工作。
7.负责生育保险费用审核、结算和支付工作。
8.负责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服务工作。
9.负责实施医疗保险稽核审核工作。
10.负责医疗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和政策宣传、业务培训工作。
11.负责医疗救助工作开展,核算、拨付医疗救助工作经费。
1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基金财务科、区直经办服务科、参保科、费用审核科、基金结算科、医疗机构服务科、信息综合服务科、稽核科。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进一步强化干部队伍建设。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强化理论武装,坚持不懈带头深学、笃信、真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努力践行好党的二十大精神。真正学出坚定信念、学出绝对忠诚、学出使命担当、学出纪律规矩,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切实增强行政本领,更好担负起新时代赋予的新使命。局班子成员带头,大力开展行风建设,努力形成精神更加振奋、作风更加清新、工作更加务实的班子良好形象。筑牢纪律防线,对重点科室、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开展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制约和提醒,最大限度的降低廉政风险。加强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强化专业知识和业务培训,持续加强基金监管力度。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把践行党的初心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自觉当好群众利益的忠实代表。积极优化经办服务流程、提高经办效率,探索“互联网+医保”服务新模式,为参保群众提供统一、高效、优质医疗保障服务。
2.进一步发挥好医保扶贫托底功能。加强与扶贫、税务、民政、残联等部门协调联动,实现参保信息实时推送和共享,坚决做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动态管理,确保不漏一人。在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做好征缴工作的同时,高度关注贫困人口缴费情况,防止参保未缴费的情况发生,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补充保险与医疗救助范围。根据昆明市医保基金运行情况,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综合减负功能,保持政策延续性和稳定性,确保各项待遇按规、及时、足额兑现。
3.进一步加强基金监管力度。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结合五华区基金监管工作的实际情况,积极改进医保基金审核稽核方式。加强医保法制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昆明市社会医疗保险监督管理规定》,严格执法,有效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综合运用医保监管惩处方式。通过协议管理、行政处罚、司法监察、追责问责等多种惩处手段,分层次、多方位对各种违规、骗保、套保行为进行严厉惩处。探索建立医保监管信用建设指标体系和相关标准、规范,发挥联合惩戒威慑力;不断提升监控手段。加快医保基金运行监测评估中心筹建工作,通过信息监测,数据分析等信息化手段,明确监控范围、监控重点,健全完善事前预警、事中监控、事后研判的智能监控系统;进一步畅通五华区群众监督举报渠道,落实好举报奖励制度,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的积极性;继续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继续开展以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为核心的专项治理工作;加大宣传力度。依托媒体主动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引导公众正确认知和主动参与基金监管工作。
4.高质量提升医保经办工作。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病保险制度、医疗救助制度。在确保基金持续、稳定、安全运行的基础上,稳妥、公平、普惠地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待遇,逐步提高筹资水平和支付水平;加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健全救助对象精准识别机制,分步实施、科学统筹地提高门诊和住院救助限额;进一步提升医疗救助制度和资金管理层次,全面实施医疗救助市级统筹,规范医疗救助资金管理,建立定期报告制度;继续全力推进长期护理险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强与民政、卫健、人社、财政等多部门的沟通协调,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结合五华实际,充分利用国家级试点的有利条件,全力推进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确保与其他保障制度之间的统筹衔接、协同推进;加强对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力度,推动电子医保凭证在群众中实施普及推广,切实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
5.做好药品耗材招采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继续推进和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扩围中选药品的落地工作。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药店等积极参与国家集中采购试点扩围工作,共同形成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积极开展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招采工作。根据云南省医保局关于昆明市开展智能监管等六项试点工作的批复,积极开展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招采工作。
6.进一步提高服务群众能力。认真贯彻落实加强作风建设的要求,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加强网上经办服务平台建设;认真深化政务服务改革要求,围绕“最好不见面、最多跑一次”,全面推进“一站式、一条龙”服务;认真围绕医保经办工作实际,积极为企业破解医保经办中存在的难题,积极参与构建高质量营商环境,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和竞争力,助推五华区社会经济发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33人。在职实有3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1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053.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053.19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58.70万元,增长17.68%,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预算中城乡医疗救助专项资金县级财政补助金额增加,行政单位医疗医疗费补助金额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053.1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053.1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053.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58.70万元,增长17.68%,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预算中城乡医疗救助专项资金县级财政补助金额增加,行政单位医疗医疗费补助金额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053.1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053.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5.1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47.35万元,下降14.88%,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基本支出中行政单位医疗医疗费补助金额减少200.00万元;项目支出1638.0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06.05万元,增长75.76%,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预算中城乡医疗救助专项资金县级财政补助资金增加663.61万元,长期护理保险财政补助资金增加38.45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如下:
1.“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60.4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职工生活补贴,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等支出。
2.“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62.5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经费,反映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等支出。
3.“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9.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职业年金单位部分经费,反映单位的职业年金等支出。
4.“20827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896.16万元,主要用于县区级财政对长期护理保险的补助资金支出。
5.“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630.8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缴纳的医疗保险单位部分及区级离休干部医疗费补助,反映单位对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的补助及本区离休人员医疗费补助等支出。
6.“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27.9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部分,反映单位对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7.“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3.3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缴纳的重特病医疗保险,反映单位对在职人员重特病医疗保险等支出。
8.“2101301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支出687.88万元,主要用于对城乡医疗救助人员的医疗费补助,反映单位对城乡医疗救助人员的医疗费补助等支出。
9.“2101501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616.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2.5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保运转所发生的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核算,反映单位运行所需的保运转等支出;项目支出54.00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保障金支出、聘请法律顾问费用、委托开展医保业务稽核审核及公务员医疗补助业务经办经费和2023年应付未付费用支付。
10.“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58.3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反映单位的人员经费等支出。
五、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昆明市五华区医疗保险中心2024年无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昆明市五华区医疗保险中心2024年无与中央配套区对下转移支付事项。
(二)与省级配套事项
昆明市五华区医疗保险中心2024年无与省级配套区对下转移支付事项。
(三)与市级配套事项
昆明市五华区医疗保险中心2024年无与市级配套区对下转移支付事项。
(四)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昆明市五华区医疗保险中心2024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区对下转移支付事项。
(五)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昆明市五华区医疗保险中心2024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区对下转移支付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6.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5.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五华区医疗保险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昆明市五华区医疗保险中心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昆明市五华区医疗保险中心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昆明市五华区医疗保险中心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昆明市五华区医疗保险中心公务接待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昆明市五华区医疗保险中心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昆明市五华区医疗保险中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昆明市五华区医疗保险中心2024年涉及的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有1个,资金总额为13.00万元,具体如下:
(一)委托第三方开展公务员医疗补助等医保经办项目经费
项目资金安排13.00万元。
绩效目标设置:委托第三方开展公务员医疗补助手工报销等监督审核工作及经办业务工作,通过对公务员医疗补助手工报销案件的再审核,查找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和可能存在的风险,促进医保基金合规使用,维护参保人权益,保障医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设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对项目进行评价。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五华区医疗保险中心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8.4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65万元,下降18.61%,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定额支出比例减少,公用经费相比2023年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昆明市五华区医疗保险中心资产总额3.0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5万元,固定资产1.9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05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3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5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10203201700111
附件2.昆明市五华区医疗保险中心2024年预算公开样表20240321101733235
附件3.昆明市五华区医疗保险中心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