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区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3年,五华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按照上级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工作落实,目标引领更加明确,任务落实更加有力,重点改革更加深入,法治基础更加牢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区委、区政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2次研究部署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协调解决重大疑难问题,并将常态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全区各部门法治培训学习重点内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方方面面,切实将理论转化为推动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2023年,区委理论中心组开展重点学习7次,全区各党委(党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重点学习79次,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40场次,领导干部学法24场1950余人次,公务员学法38场3400余人次。
(二)以高效便民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为目标,推动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提质增效
一是持续优化政府机构职能协同高效。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开展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组织区级各部门对《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进行核对完善,动态调整区级部分部门因机构职能职责调整、划转,划入或划出的行政职权事项30余项,保证区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的权威性、准确性和时效性。印发《五华区贯彻落实云南省乡镇(街道)明责赋权扩能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公布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统一赋予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目录的通知》(五政发〔2023〕9号),公布《五华区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2023年版)》和《五华区统一赋予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目录(2023年版)》进一步规范街道行使的行政职权,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二是着力打造首家法治“营商环境观察站”。在云南弘瑞律师事务所成立五华区首家法治“营商环境观察站”,为深入查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堵点”和“痛点”,集中收集企业诉求及困难,及时发现损害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从法律层面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为五华区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起到重要作用。2023年共收集到10家企业提出的“拓宽法律进企业宣传学习渠道”“加强企业用工方面的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的针对性和实用性”等意见建议24条,且已分解到各相关行业部门推进落实。
三是开展柔性执法“五张清单”编制和适用工作,优化营商环境。区属各行政执法部门结合本部门权责清单,积极对接上级主管部门本行业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编制“五张清单”并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进行适用。2023年全区完成“五张清单”编制工作中不予处罚208项,适用案件1388件;从轻行政处罚312项,适用案件92件;减轻行政处罚47项,适用案件110件;从重行政处罚302项,适用案件11件;免于行政强制4项,适用案件0件。同时编制“五张清单”典型案例,通过典型案例指导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五张清单”适用工作,不断提升营商环境。
四是持续抓好“减证便民”行动,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通政务服务“最先一公里”开通66036603政务业务热线办事群众只需拨打电话,根据语音播报选择需要办理的业务就可以进行政务业务咨询、办件信息查询以及部分业务办理。设立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专区(“办不成事咨询”窗口),着力提升基层政务服务能力。2023年共解决“办不成事”88件,受理投诉49条,惠企政策咨询1028次,为全区投资建设项目、招商引资项目等提供帮办代办1627次。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2023年以来,在第一批清单中五华区属部门通过告知承诺制免于收取的证明事项共办理87671件。开展证明材料规范化工作,各部门认真对照本部门在办事项,清理取消和保留证明材料清单,持续打造便捷高效政务环境。
(三)以发挥立法参与作用为契机,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持续健全
2023年4月14日华山街道翠湖社区居委会被选为昆明市政府立法联系点(2023-2025),翠湖社区认真按照昆明市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工作的总体要求,不断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制度,加强联络员队伍建设,紧密结合昆明实际,积极配合市政府开展立法调研,征求对有关法律法规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各项立法调研任务,较好地发挥了立法基层联系点的作用。召开《昆明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会。共计15家单位参与了立法意见征求会,征集到意见建议12条。
(四)以落实法定程序为关键,依法决策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是更加规范提供法治保障和合法性审核。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全面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制度。严格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和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程序,决策草案报政府常务会讨论前,必经合法性审查,强化源头把控,2023年开展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250件,重大决策事项听证会8次。
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严格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管理区政府法律顾问和区属各部门法律顾问,完成2023至2025年度区委、区政府常年法律顾问遴选工作,持续巩固和发展法律顾问100%全覆盖工作成果,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2023年,区政府及所属部门法律顾问参与决策论证、提出法律意见1093次,起草或审查合同、协议2134件,代理行政或民事诉讼案件183件,提供其他各类法律服务1628次。
三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强化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全过程监督管理,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制定印发《2023年度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试行)》,区政府各部门均制定印发了本单位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标准,进一步强化依法决策意识。
(五)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核心,促进行政执法工作体系不断完善
一是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规范街道行使的行政职权,各街道办事处基于《五华区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2023年版)》和《五华区统一赋予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目录(2023年版)》编制《五华区街道办事处执法事项汇总清单》,其中行政处罚93项,行政强制5项,行政给付8项,行政检查12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执法事项21项。各街道均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二是抓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落实。实现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清单式管理,各部门按照要求全面开展自检自查工作,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形成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对本部门清单完成情况进行分类管理,划分为已完成、正在落实、尚未开展三类,目前全区各部门已完成整改落实。
三是加强执法监督。全面开展2023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涉企行政执法回头看工作。抽取区属各行政执法部门办结的涉企案卷开展集中评查,对照《云南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中的评查内容和评查计分标准逐项核查,并对核查中所发现的不足之处进行整改,进一步提高案件的质量。
在2023年全市统一案件评查中,五华区无不合格案卷,合格率100%。做好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管理工作,未经法律知识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不得开展执法工作。召开全区2023年度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并通过线上直播和线下授课方式进行。开展执法证件新办证和审验换证相关工作。2023年共办理行政执法证件事项1000余项,制发行政执法证件320件。
四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大对食品药品、生态环境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整治,整治突出问题。结合五华区工作实际,制定了《五华区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收到问题线索54件,并全部核查完毕,核查率100%。积极抓好专项整治宣传工作,发布(张贴)条幅(标语)387条,制发宣传册1672册,电子屏宣传16次,新媒体发布2次。召开了突出问题线索征集座谈会,进行座谈交流,积极听取群众意见,开门纳谏。
(六)以提升应急服务保障水平为重点,加强应急管理能力建设
一是健全突发事件应对制度机制。制定印发《昆明市五华区“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2021—2025)》《五华区“十四五”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规划(2021—2025)》,不断规范灾害事故预警信息发布、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工作,进一步强化各部门协作,定期通报突发事件情况,并根据突发事件发生规律特点提出防范要点。
二是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成并全面投入使用应急广播体系。实现了全区社区及自然村终端全覆盖;向上接入市级调度控制平台;横向连通五华区应急管理局、五华区气象局、五华区融媒体中心,与各单位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无缝衔接;向下调度控制10个街道平台,101个社区,形成上下贯通、全面覆盖、逐步融合的应急广播体系。不断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三是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组织开展“一二三四五”系列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成功举办了全区“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日活动,向社会公众提供安全生产法律知识等方面咨询服务,现场发放宣传资料35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200余人次。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五进”活动,开展兼顾相对人与社会公众的以案释法活动,切实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效果。
(七)以推进现代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依托,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一是健全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按照“五个一”标准建成公共法律服务站,并实现了“一社区一法律服务员”全覆盖。2023年,五华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共办理法律服务事项14769件。其中,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515件,受理调解案件3959件,办理公证8291件。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14478人次。
二是引入优质公共法律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方式,把律师事务所引入区级、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提高“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机制效能。提升多功能信息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终端机自助区等网络渠道申请法律援助、咨询法律问题首选率,确保线上线下无缝对接。2023年,五华区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515件。其中,民事225件,行政1件,,刑事720件,法律帮助1569件。
三是建设国家级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试点。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司法部关于下达2023年度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司法行政领域)项目的通知》(国标委联〔2023〕28号),“云南昆明五华区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被列为国家级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试点之一。制定《五华区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争取2024年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从管理制度化向管理标准化的进一步提升,全面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八)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动力,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完善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坚持纠纷排查“日排查、日报告”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结合“普法强基”,严格落实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和专兼职人民调解员全过程贯彻“调解+普法”工作模式,推动实现对矛盾纠纷调解当事人的普法率达到 100%;深入落实积极发挥调委会作用,融合全区5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10个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101个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深度融入“2+3(1)+N”机制,将各种纠纷纳入“七闭环”,在综治中心的统筹下实现多部门联合化解,变“多头化解”为“共同化解”,最大限度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2023年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计排查矛盾纠纷2815次,预防779件,成功调解4022件,涉及赔付金额约0.96亿元。
二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优化行政复议工作流程,制定《五华区重大行政复议案件集体审议工作规则》,切实做好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行政复议工作。
加强行政复议人员业务能力培养,通过招录等方式增加了2名具有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的办案人员,借助“以老带新”“传帮带教”等方式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大力宣传行政复议制度优势,积极开展行政复议法规宣传活动,提升人民群众对行政复议的“知晓率”。2023年12月4日,由省、市、区三级联合开展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宣传活动,现场发放宣传手册3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50余次,引导广大群众通过行政复议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2023年以来,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28件,不予受理13件,受理215件,通过调解和解结案23件。
三是努力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普法宣传工作质量。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以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为总抓手,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做好“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抓好宪法、民法典、预防和打击跨境违法犯罪活动、反电信网络诈骗、食品安全、常态化扫黑除恶等法治宣传教育,全力推动社会面法治宣传教育。2023年全区共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1835场,举办各类法治讲座299场,开展法律咨询5832人次,发放各种法治宣传材料177766余份。普遍增强了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为全面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高品质核心区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九)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为抓手,保障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是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工作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全面强化审计监督、统计监督,主动接受司法监督、舆论监督。2023年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97条、政协提案118条并全部按时办结。
二是加强政府督查工作,坚持“高位推进、规范督导、跟踪问效”,着力提升抓落实能力。深入开展争当“实干家”、整治“太平官”专项行动,形成敢担当、争一流、创佳绩的干事创业局面;深入开展“大调研、解难题、抓落实”,深入一线,听民意、察实情、解民忧;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纠正“四风”与树新风并举,推动纠治“四风”常态化、长效化,持续为基层减负。
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强化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及时公开重大公共决策信息。2023年,区政府网站新开设栏目4个,栏目维护6个,发布各类政务信息13014条,信息公开目录更新2328条。公开发布政策文件17件、政府全会2条、常务会议14条、建议提案110件;按时公开区政府各部门预决算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2023年共受理公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7件。通过书记、区长信箱等渠道受理群众来件,加强政民互动。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是落实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要求有差距。行政执法行为不文明、执法程序不规范问题依然存在,仍有少数执法部门存在具体行政行为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被复议机关、司法机关确认违法、撤销的情况。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流于形式,纠错功能未能充分发挥,法治人才队伍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还需再提高。部分单位未严格遵循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公众参与率、知晓率不足,部分单位还存在以征求各街道各部门意见代替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情况。三是领导干部中的“关键少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完全到位,少数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还有欠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及出庭应诉水平还需提升。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建立健全机制、压紧压实主要责任。先后组织召开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和区委依法治区办主任会议4次,积极推动部署全年工作任务。
二是将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区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出台了《五华区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在区政府常务会、区委常委会上汇报了《五华区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有力加强了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二)强化法治建设考核评价,发挥法治督察效能。
一是坚持将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纳入年终述职内容,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干部的考核评价。
二是组织开展2023年法治督察工作,通过定点走访、听取工作汇报、查阅台账等方式,督促各街道各部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三是积极争创法治政府先进示范,推动全区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整体提升,五华区“构建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获评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三)规范行政应诉工作,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水平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召开五华区2022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不达标单位约谈工作会,对五华区2022年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未达标的单位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与区法院联合建立长效沟通机制。对涉及出庭应诉的相关部门逐一提醒。2023年五华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99.2%,达到市级要求。
二是提升出庭应诉能力,在全区举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业务培训会,组织行政机关负责人旁听行政诉讼庭审工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引导示范作用,切实提升行政应诉工作质效。
四、2024年工作推进主要安排
(一)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高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领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和市委市政府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目标,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认真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以实际行动带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立足五华实际,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法治政府建设的强大动力,转化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思路举措和生动实践。
(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深入开展全面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三年攻坚行动,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实现市场准入畅通、开放有序、竞争充分、秩序规范。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切实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行为,加强投资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改善投资环境。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行与创新创造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广阔的发展空间。
(三)提升依法决策水平,提高决策质量效率。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确保政府决策依法、民主、科学,以法定程序构筑行政决策“防火墙”。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认真听取有关利益群体的意见建议,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实现决策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
(四)加快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继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厘清执法职责。及时制定《五华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2023—2025年)》,持续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深入开展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强化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
(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诉源治理,加强互联网领域调解工作。抓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的贯彻落实,做好新法宣传,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加快应急队伍建设,提高灾难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做好群众回访评价工作,抓好整改落实,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聚焦人民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的供给能力和服务水平。
(六)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确保权力规范高效运行。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自觉接受监督。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强化问责监督,全面推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权责统一、有错必究。保证行政权力高效透明运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制度,紧密结合为民服务,阳光行动的开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扩大公开范围,依法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