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明市五华区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35号建议答复的函
尊敬的甫梦琪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盘江西路(春之城)绿化带纳入管养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 建议内容
盘江西路(春之城旁)绿化带无人管养,因历史遗留问题,伦华地产在移交该路段给政府时,由于种种原因未能移交成功,导致该绿化带无人管养,树木枯死,破坏了生态环境,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关注和解决。
二、答复正文
(一)具体办理工作内容
对建议文本进行细致研究,研究结合近期实施的五华区盘龙江美丽河道建设项目(二期),将盘江西路(春之城)绿化带纳入管养。
(二)办理结果
按照市级上位规划《盘龙江沿岸提升改造工程规划方案》,五华区城市管理局前期已完成《五华区盘龙江美丽河道建设项目(二期)》方案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并取得五华区发改局立项批复。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对盘龙江(五华段)翠龙桥-小菜园段长度约7.5 公里河岸开展步道系统建设、绿化景观提升、体育运动设施、综合服务设施、城市家具、灯光亮化完善,沿线现状配套设施局部修缮等。结合项目的实施,计划将盘江西路春之城绿化纳入项目提升改造范围,打造成为节点公园绿地,目前五华区城市管理局已与红云街道办事处、云南伦华房地产公司对接,正在办理地块移交手续,待地块移交后进行整体提升改造,并在项目完成后按程序将该地块纳入公共绿地管养范围。
(三)下步工作计划
项目已于2023年4月进场施工。下一步,五华区城市管理局将会按照市级上位规划,落实您提出的盘江西路春之城绿化带纳入管养建议,完成好五华区盘龙江美丽河道建设项目(二期)建设工作,交上一份令广大市民满意的答卷。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代明 15925156938)
五华区城市管理局
2023 年 7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