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九条和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五华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7月13日起,对五华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10月20日,2019-2021年遗留尚未完成整改问题22个,经审计调查已完成整改3个;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70个,经审计调查已完成整改67个。
(一)审计整改工作制度机制的建立健全情况
2020年,中共五华区委办公室、五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五办通〔2020〕25号),同时制订了五华区审计整改联席会议制度工作方案。
2023年,中共昆明市五华区委审计委员会制订了《昆明市五华区审计整改结果认定暂行办法》《昆明市五华区审计整改跟踪督查办法》,同时对以前年度制订的《昆明市五华区审计整改约谈暂行办法》《昆明市五华区审计整改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昆明市五华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考核细则》进行了修订,并严格执行,加强了源头治理。
区人民政府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审计调查结果,印发了《五华区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方案》(五政办通〔2023〕108号),成立领导小组、明确指导思想、压实整改责任、列出任务清单、明确时间安排,旨在推进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二)审计整改结果运用情况
2022年起,五华区将审计整改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在2022年度综合考评中2个区级部门被考核扣分;2023年度审计整改考核工作正在进行中。
(四)审计整改追责问责情况
在本次审计调查范围内,不涉及审计约谈、人大质询等情况。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大部分责任单位能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审计工作要求,从统筹推动、建章立制、过程控制、内部治理等方面不断采取各项措施,切实落实整改事项,扎实做好整改工作,及时反馈整改结果。但通过调查也发现部分单位存在国有资产管理责任意识不强、部分单位对审计整改重视程度不够整改措施不力、部分问题非责任单位能够解决、需区财政等主管部门给予业务指导和政策支持。
二、 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单位未完全按照审计处理意见整改到位。
1. 区住建局已移交房产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问题未得到有效整改。
2. 区教体局三多小学选址新建项目,多付待摊投资费用至今尚未收回。
(二)部分单位历史遗留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整改。
1. 15家单位往来款未及时清理、长期挂账,大部分因历史遗留因素,长期得不到有效整改。
2. 区民政局部分固定资产无实物问题未整改。
3. 五华区2008经济适用房配建廉租房项目,部分廉租房财政配套资金未拨付到位问题未整改。
4. 黑林铺办事处未按“7.19”灾后重建领导小组决定归还灾后重建专项资金问题未整改。
三、 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根据国家相关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调查报告。针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要求相关单位严格按照审计处理意见进行整改。
区审计局建议:加强国有资产、往来款项等基础工作的管理,将问题在源头解决,避免常规共性问题屡审屡犯;重视审计处理意见,加强与审计人员的沟通,深入分析整改不到位问题的原因,并列出具体的整改计划,推动审计查出问题的及时有效整改;对于历史遗留问题,应积极主动对接相关部门,咨询区财政或相关专业机构,尽力解决。
四、 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本次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相关单位正在整改中。
昆明市五华区审计局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