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五华区2020—2022年创建文明城市资金管理使用绩效情况审计调查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昆明市五华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4月19日—5月26日,对昆明市五华区2020—2022年创建文明城市资金管理使用绩效情况进行审计调查。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昆明市五华区常态长效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关于调整充实五华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成员及明确有关职责的通知》(五创文〔2020〕1号),对昆明市五华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成员进行调整充实,并进一步明确有关职责。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10个分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五华区委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要负责总指挥部日常工作,制定总指挥部及办公室各项工作制度;负责统筹协调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分指挥部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督促各单位各部门高效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完成总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为加强和推进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五华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指挥部办公室先后出台了《五华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五华区创建文明城市考核评价办法(试行)》《五华区巩固提升文明城市创建常态长效工作方案》等政策措施及制度,确保了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有序开展。
2020—2022年,五华区紧紧围绕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主要创建目标,完成了如下工作:
1. 完成创文系列宣传工作。在社区、广场、主次干道利用LED屏、公益广告和社区宣传栏对创建文明城市进行宣传。
2. 长效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在街道办事处实行“四级网格”属地管理,社区网络实现包保责任制,将各部门文明创建工作情况纳入网格化综合管理和考核。
3. 统筹实施市政、商业、民生等基础设施建设。完成西园北路、青年路等的提升改造项目。
4. 文明城市创建与市容环境整治相结合。治理拆除违法违规建筑434宗,新增城市绿地4.6公顷,累计改造完成42个小游园;稳步推进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覆盖率达90.14%;完成通信线缆规范整治230千米,整治通信箱体300余个。
5. 实施灯光亮化工程。对区域内104幢建筑物实施灯光亮化工程,启动翠湖片区街巷景观提升改建项目,完成翠湖慢跑道建设。
6. 完成区域内42个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可研编制,面积达43万平方米。实现居民小区党组织覆盖与物业覆盖“双推进”。
7. 推进文明实践,践行志愿服务,整合志愿资源。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注册团队188支,志愿者近20万人,发布各项志愿服务活动1,472次。
8. 坚持惠民利民,人居环境不断改善。完成部分老旧小区微改造工作,加大对卫生死角、临街铺面、楼道小广告、单元门进系统、机动车乱停乱放等的整治和清理。
9. 改善未成年人成长环境。进一步净化学校及周边环境,为未成年人成长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五华区创建文明城市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基本能执行《五华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各单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通过开展持续的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形象得到提升,城市综合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不断提高。但审计调查中也发现,相关单位在内控制度执行,资金使用绩效等方面仍存在不规范的情况。
二、 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区审计局已根据国家相关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调查报告,并提出如下审计建议:
(一)建议五华区创文资金使用单位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并严格执行。加强报销程序和票据审核,对不合规、不规范的报销单据拒绝报销。同时,严格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二)建议五华区创文资金使用单位规范报销票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要求取得发票,确保报销发票抬头与付款方一致。
(三)建议创文资金使用单位,严格区分单位预算支出和创文工作专项经费支出,属于单位日常支出的资金,不得借创文名义申请资金,建议区创文办做好把关审核工作。
(四)建议区创文办在资金分配上应突出重点,应切实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的要求履行工作职责,减少资金转拨,做到项目集中高效,统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 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此次审计发现五华区丰宁街道办事处、五华区红云街道办事处会计核算不规范;五华区大观街道办事处内控执行不到位;区委宣传部创文资金结余未及时上缴财政等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已进行了整改。
昆明市五华区审计局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