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五华区深化突发事件应对责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压实突发事件应对责任,切实提升五华区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云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昆明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昆明市五华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五政通〔2023〕2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结合五华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总体要求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最大程度减轻突发事件的危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面提升全区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方案结构及主要内容
方案共六个部分,第一部分指导思想,第二部分工作原则,第三部分工作目标,第四部分组织领导,第五部分重点工作任务,第六部分工作要求。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论述,以构建大安全大应急框架为目标,坚持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底线思维,聚焦健体制、明责任、强能力、补短板,全面提升全区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部分:工作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坚持分级负责、属地为主。
坚持整合资源、有效联动。
坚持快速响应、科学处置。
第三部分:工作目标
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逐级压实突发事件应对责任,建立“权责统一、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突发事件应对责任体系。
第四部分:组织领导
根据工作需要,成立五华区深化突发事件应对责任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动突发事件应对责任体系建设工作,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 亮 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朱智鹏 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周 蔚 区政府副区长、公安五华分局局长
邹新宇 区政府副区长
王 琨 区政府副区长
李 东 区政府副区长
魏 嘉 区政府副区长
成员单位:区委宣传部(网信办)、区政府办公室、区人民武装部、区应急管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教育体育局、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城市更新改造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气象局、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五华分局、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红十字会、市交警支队一大队、各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市公安局五华分局分管领导。
五华区深化突发事件应对责任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卢阳同志兼任。承担五华区深化突发事件应对责任体系建设工作领导组日常工作。
第五部分:重点工作任务
(一)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制
1.健全区突发事件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
2.健全区级专项指挥机构
3.健全部门突发事件应对机构
4.健全街道办事处突发事件应对机构
5.健全社区突发事件应对机构
(二)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机制
(三)提升突发事件应对实战能力
(四)细化职责分工
第六部分: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系统推进。
(二)明确目标,细化责任。
(三)主动担当、压实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