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红云街道办事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红云街道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有关规定,决定对红云街道办事处作出关系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涉及重大公共利益,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予以明确,具体如下:
一、编制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符合法定的职责权限范围;
(三)结合本地实际,突出针对性、具备可操作性和灵活性。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一)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规划、计划等:
1.街道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
2.街道总体规划、重点区域功能布局的确定;
3.街道年度财政预算及调整预算。
(二)制定或调整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1.制定有关教育、科学技术、文化、卫生健康、食品药品安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劳动保护、就业促进、住房保障等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2.制定有关资源开发利用、资源配置、生态环境保护、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城市管理、安全生产、城乡建设、乡村振兴、民族宗教等管理服务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3.为保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维护社会治安、社会稳定、社会秩序采取的长期限制性措施。
(三)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1.重要自然资源包括土地、矿产、森林、水等各类重要自然资源;
2.重要文化资源包括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特色景观、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地、旅游度假区等,以及各类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群众艺术馆、纪念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等文化文物单位馆藏的各类重要文化资源。
(四)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的实施
1.政府投资的重大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的实施;
2.需经政府核准、对社会公共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的实施。
(五)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认为应当纳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的其他事项
(六)人事任免、内部行政管理、外事活动和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宏观调控决策,行政立法决策以及突发事件处置决策不纳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三、有关要求
(一)各科室、各社区根据事项目录标准,结合各自工作领域实际情况,提出事项目录内容,报送街道党政办进行初审报街道党工委会议决定后报五华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五华区人民政府红云街道办事处
2023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