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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5177-202309-751125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09-18 14:45
名 称: 关于《2023年度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政策解读

关于《2023年度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9-18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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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72日,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23年度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五政办笺〔202329号,以下简称《目录》),后于2023815进行了修订并印发《目录》(五政办笺〔202336),为便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以及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目录》有关内容,现就《目录》出台的基本情况作出如下解读:

一、 起草《目录》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有关规定,科学合理确定五华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一步规范五华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经报请五华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同意,五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28日启动2023年度五华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工作,向全部门印发《关于征求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意见的通知》,经梳理,共征集到2项拟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经市政府办公室分管领导牵头,对照国家、省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反复征求涉及部门意见后,初步选择了重大规划2个项目列入目录清单,形成《2023年度五华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524日,五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就目录清单征求全各级各部门意见,同时,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相关规定,将目录清单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征集时间为30天,截止623日,未收到有效反馈意见。727,对目录清单修订再次征求全各级各部门意见未收到有效反馈意见。

二、 《目录》主要内容

《目录》确定了2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共2家起草单位,内容涉及全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和城乡绿化美化规划

三、 公布实施

《目录》经报请委、政府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以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形式向社会公布。纳入《目录》管理的决策事项,需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保证决策效率和质量。承办单位负责组织决策事项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工作,同时应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委、政府确定的重点任务情况实行动态调整,确需新增或调整的,由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根据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原文链接: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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