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劳务派遣行政许可通告(第七期)
发布时间:2023-08-11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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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牛严立
审核:武永云
终审:张婕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以及《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准予以下单位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具体名单如下:
1、云南恒清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号:530102493,有效期限自2023年7月4日至2026年7月3日。
2、天赑教育发展云南股份有限公司,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号:530102494,有效期限自2023年7月13日至2026年7月12日。
3、云南聚义和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号:530102495,有效期限自2023年7月14日至2026年7月13日。
4、云南犀鸟科技有限公司,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号:530102496,有效期限自2023年7月17日至2026年7月16日。
5、云南瑞珲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号:530102497,有效期限自2023年7月19日至2026年7月18日。
特此通告。
昆明市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