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 www.kmwh.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索引号: 015115177-202304-690007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04-17 17:14
名 称: 2023年度昆明市五华区防治艾滋病社会组织参与男男同性性行为人群高危行为干预工作报名公示

2023年度昆明市五华区防治艾滋病社会组织参与男男同性性行为人群高危行为干预工作报名公示

发布时间:2023-04-17 17:14     
字号:[ 大 中 小 ]
编辑:段锬      审核:杨文焱      终审:张倩

一、经费来源

《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结算补助资金的通知》、《昆明市2023年中央防治艾滋病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方案》中关于防治艾滋病感染者随访管理工作的专项经费,以及五华区防治艾滋病专项经费。

二、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的依据

艾滋病感染者随访管理工作特点以及国家级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云南省第5轮禁毒防艾人民战争和《昆防艾办关于印发昆明市2023年艾滋病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中有关扶持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项目工作的相关要求。

三、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方式

为保证2023年五华区防治艾滋病男男同性性行为人群高危行为干预工作任务的完成,合理安排使用防治艾滋病专项资金,采取挂网公示,有意愿和相应能力的社会组织提交项目申请书报名,区疾控中心进行综合评价和选择。

四、对申报社会组织的要求

1.愿意参与昆明市五华区防治艾滋病工作,为艾滋病高危人群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提供行为干预和随访关怀服务,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云南省的有关规定。

2.已注册的社会组织、尚未注册的社会组织(有财务托管机构)均可参与申请。已注册的社会组织需提供注册登记(备案)证、完善的机构财务制度等相关材料;尚未注册的社会组织需明确财务托管机构和技术支持机构。

3.有明确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不得为行政或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成员分工明确,职责清晰,有4名及以上主要干预实施者。

4.有五华区防治艾滋病工作经历或男男同性性行为人群高危行为干预工作经历。熟悉五华区男男同性性行为人群聚集地,掌握五华区男男同性性行为人群规模分布情况,能够深入目标人群开展行为干预和艾滋病性病检测服务,并获得目标人群的积极配合。

5.财务托管机构的资质和要求:

(1)托管机构应依法登记并有效存续(包括民政注册或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工商注册机构),具备国家规定的完善的财务制度,有独立账户。

(2)同意以三方合同的形式为社会组织进行财务托管。

(3)明确社会组织在本托管机构注册区域内开展项目活动,并明确项目负责人和财务主管人员,保证资金按照项目要求合理使用和及时报账。在既往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较大财务问题的机构,不得作为财务托管机构。

五、工作经费及对应的工作内容

1.月均干预覆盖不低于450人,按照防治艾滋病、性病和丙肝责任目标要求及时开展干预、检测、转介和暴露前后预防用药宣传等工作。年度开展HIV、梅毒和丙肝首次检测不低于1430人,HIV、

2023年度昆明市五华区男男同性性行为人群艾滋病干预工作社会组织报名公示(附件)

梅毒和丙肝阳性转介率100%,抗病毒转介率100%。支持经费不超过19.6万元。

2.按照国家级男同哨点监测要求,完成200例男同哨点监测任务,并按照省疾控中心要求男同哨点人群开展CT/NG监测,收集咽拭子、肛拭子及尿液送省疾控中心检测,监测人数100人,支持经费不超过1.4万元。

3.按照防治艾滋病、性病和丙肝责任目标要求开展干预、检测和转介等工作,提升检测发现效率,开展辖区男男同性性行为人群规模估计和国家级男男同性性行为人群哨点监测,发现阳性后必须陪同转介到位,并开展阳性者性伴动员检测。支持男男性行为人群干预平台房租,开展一对一干预和同伴教育小组活动。开展日常防治艾滋病宣传和12.1世界艾滋病日集中宣传活动。

4.财务托管费不超过所申请经费总额的3%。

经费总额不超过21万元,根据实际工作量支持经费。

六、申报事宜

(一)信息公开

申报信息将在“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发布。

(二)申报时间

申报的社会组织填写《2023年昆明市五华区社会组织参与防治艾滋病项目申请书》电子版(详见附件),明确财务托管机构和技术支持机构,提供财务托管机构和技术支持机构签字盖章的原件(详见附件十一:申请及合作机构、审批机构意见)。于2023年4月21日17:00前,报五华区疾控中心性病艾滋病科邮箱kmwhcdcaids@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要求及程序

社会组织申请项目需遵守以下原则:

1.申请的项目内容不能与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省级社会组织项目等其他项目重复。同一社会组织申报不同领域的项目工作人员不能重复。

2.本轮项目执行周期为12个月。

3.项目申报材料真实、客观,经费预算实事求是、依据清楚合理。

4.项目申请所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提交的材料不退还。

通过初审的社会组织,按照区疾控中心业务和财务意见于规定时间内修改项目申请书,不修改则不予立项。

评审结果将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社会组织方取得开展本项工作的资格。


Copyright © 2012-2021 www.kmwh.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备案号:滇ICP备2024044244号-1

联系我们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华山西路1号五华区区级机关办公大楼

技术支持电话:0871-63632514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5301020002

滇公网安备 530102020006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