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五华区丰宁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昆明市五华区丰宁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开展基本公共卫生工作需要,拟委托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为我中心提供公务用车租赁服务;本次项目将采用公开询价的方式选定服务供应商(以下简称:服务供应商)。诚邀具备实施本项目能力,满足资格条件的服务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响应。
一、基本概况:
(一)项目范围:新能源车辆。
(二)服务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法规的规定,满足采购方要求。
(三)服务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四)项目预算:1800元/月/辆(保险费(全险)、车辆每年的年检费、调试费、税费)。
(五)所租车辆保险包含:车辆交强险、车损险(含不计免赔)、第三者责任险(限额50万元)、乘座位责任险、车身油漆单独损伤险、玻璃单独破损险、涉水险、自燃险。)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
(六)数量:拟租用1辆(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增减)。
(七)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叁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合同到期前,工作成果满足采购方要求并且服务供应商还需要此项服务的双方可续签合同直至服务履行期限届满。
(八)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质量控制规定;
(九)付款方式:采购方和供应商双方合同约定;
(十)项目概括及分包:本项目共1包;
二、服务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服务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三)信誉要求:服务供应商上传的响应文件中,应提供包括截止至上传当天的“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yngp.com/)”失信信息材料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查询结果的网页打印稿。服务供应商的“行政机关认定的失信黑名单或者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失信信息材料,由服务供应商在上传响应文件时上传提供;服务供应商没有此项失信信息的,作出声明函,在上传响应文件时上传提供。
(四)本次询价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五)服务供应商需在申请文件中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车辆规格型号及图片样式。
(六)服务供应商需具备汽车租赁、汽车维修和保养等经营服务。
三、其他要求
本次磋商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 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相关报价资料应装订并加盖公章密封后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24日11点。
(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昆明市五华区丰宁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五华区虹山中路16号)。
(三)联系电话:0871-65371883
(四)联系人:李老师
(五)中心将综合报价单位资质、价格等因素,进行综合评选。
备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或不符合本规定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采购方将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http://www.kmwh.gov.cn/)”发布。
注:本次公告仅在上述网站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昆明市五华区丰宁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3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