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成立昆明市五华区文物审查委员会
一、成立昆明市五华区文物审查委员会背景
为进一步完善文物保护民主科学决策机制,处理好文物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五华区将成立文物审查委员会。成立文物审查委员会,为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的价值评估、保护措施提供了一个审查平台,对文物价值一般、文物价值因自然原因消失的未核定公布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提供一个退出的渠道,对当前城市更新改造工作具有促进作用,成立委员会是很必要和迫切的。
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7﹞81号)和《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文物保函〔2017〕75号)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
二、成立昆明市五华区文物审查委员会总体考虑
五华区作为昆明市历史文化名城的核心区,有着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资源,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化进程发展推动城市更新工程项目大量涌现,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冲击,由于各种复杂的原因,有的还没有来得及保护便坍塌损毁、甚至是消失了,有的是早年就已经消失了,五华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面临着新情况和新问题。为了依法处理好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的价值认定评估,撤消已经消失或价值较低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就必须经文物审查委员会审定后才能注销。
三、成立昆明市五华区文物审查委员会主要内容
成立五华区文物保护审查委员会,以《关于成立五华区文物保护审查委员会的通知》明确文物审查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主要职责、工作机制及五华区文物保护审查委员会首批聘请专家委员会名单等内容。
四、昆明市五华区文物审查委员会工作要求
五华区博物总馆认真贯彻落实文物保护法,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依照相关文件精神,依法依规,文物委员会审查的法定程序,做好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或注销工作。扎实做好历史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利用和管理工作,努力推动五华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迈上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