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五华区城市管理局 关于2021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整改报告
根据《昆明市五华区审计局审计报告》(五审报〔2022〕4号),区城市管理局高度重视,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1.应缴财政专户款148.60元未上缴财政。
区城市管理局已于2022年10月10日对接区财政局,将该笔金额上缴财政。
2.未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程序问题。2021年2月区城市管理局支付印刷费28418元未进行政府采购。
区城市管理局高度重视该问题,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要求,严格规范政府采购程序,对于集中采购目录内的相关采购,均已按照要求执行政府采购程序。
3.未制定出台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制度问题。
按照区财政局《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五财〔2019〕68号)要求,区城市管理局已出台《昆明市五华区城市管理局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对绩效事前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评价结果应用等各环节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和细则,切实提高绩效管理水平。
下一步,区城市管理局将举一反三,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严格执行政府相关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