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五华区财政局关于购买五华区右营片区配建中学前期已完工程投资认定及竣工决算评审服务的公告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昆明市五华区财政局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向社会购买“五华区右营片区配建中学前期已完工程投资认定及竣工决算评审服务”,现将购买计划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信息
2022年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结)算评审,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代码:E1401— 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服务。预计评审项目共1个,具体如下:
五华区右营片区配建中学前期已完工程投资认定及竣工决算评审,计划投资2.17亿元。
二、购买主体
昆明市五华区财政局。
三、主要内容
根据昆明市五华区政府投资评审等业务需要,本次采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云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省政府令第213号)、《昆明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市政府令第153号)等有关规定,拟采购1家中标供应商参与云南辰源投资有限公司代建五华区右营城中村改造项目配建中学前期已完成工程投资认定及项目竣工决算评审工作,对采购人委托的项目提供评审服务。
四、预算资金
所需资金从五华区财政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中投资评审专项工作经费列支。
五、承接标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它证明材料);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声明)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供应商须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具有分所营业执照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执业资格证书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须具备相应的营业执照,若同一企业法人不同时具有以上两项资质或能力的,须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造价咨询或审计能力,同一个会计师事务所只能参加一个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供应商若为分支机构,须提供总所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书及承担分所执业责任的承诺书)。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 目标要求
(一)服务方需按昆明市五华区财政局的要求,开展评审工作。
(二)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需对我单位相关信息进行保密,未经我单位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考虑部门经费预算实际,拟通过单位财务内控的方式确定承接主体。
八、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的购买服务合同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九、递交资料
凡有意参与该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2年9月8日至2022年9月15日 ,将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报价、服务方案、相关业绩等)盖公章密封提交至昆明市华山西路1号10楼1007室五华区财政局综合科。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871-63625741)
五华区财政局
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