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五华圣禧健康产业园招商引资暂行办法(送审稿)》的政策解读
为积极促进总部经济和健康产业招商引资工作,带动我区健康产业园区建设,区卫生健康局牵头起草了《五华圣禧健康产业园招商引资暂行办法》(送审稿)。经征求有关部门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并报经区政府分管领导组织了多轮讨论后,形成该送审稿。现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建议以政府名义发文实施。现就政策的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文件起草背景介绍
积极贯彻落实云南省委、省政府发展大健康产业的决策部署。整合区域内互联网医疗、托育、医养结合、医疗美容、康复等产业资源,实现高效、集群发展,促进五华区卫生健康事业在“十四五”期间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加快建成与“区域性国际中心高品质核心区”相适应的现代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区卫生健康局牵头起草了《五华圣禧健康产业园招商引资暂行办法》(送审稿)。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的适用范围为小康大道638号圣禧银河项目6、7、8、9栋商业写字楼(即五华区健康产业园)。
三、文件主要内容
本管理办法明确了企业租用小康大道638号圣禧银河项目6、7、8、9栋商业写字楼(即五华区健康产业园),在租金标准、相关费用、租金减免、产业扶持、租金补贴办法、申报、审核及拨付程序的具体规定。明确了制定《五华区健康产业园招商租金减免暂行办法》的具体要求。其中:租金标准:对于符合五华区发展定位,注册登记地址在五华区,实行财务独立核算,税收在五华区缴纳或分配缴纳的健康产业企业,可按照43元每平方米每月的标准在园区租赁写字楼。入驻企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按照租金标准向产权运营方交纳第一年(12个月)的租金。租金标准原则上每三年进行一次调整,调整时根据市场行情降低或增长;相关费用:五华区健康产业园物业管理费、水电、停车费、通信费等相关费用由入驻企业自行承担;租金减免:入驻园区的健康产业企业,为新设企业或五华区以外区域迁入企业,在年度地方经济贡献达到一定程度时,可以免除物业租金;产业扶持办法:租用五华区健康产业园且已享受租金减免的企业,如经济贡献在扣除已减免租金后还有超出的,超出部分按五华区区级经济贡献超收的20%给予相关资金产业扶持补助。产业不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的,不享受扶持补助;补贴申报:每年2月开始税收考核,入驻企业向产权运营公司提交租金补贴申请并附相关凭证材料,由产权运营公司统一汇总上报,交区商投局审核,由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牵头组织区财政、发改、市场监管、税务部门进行联合会审,审核确定补贴标准及额度。区财政局根据会审结果并完成相关程序后,由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向入驻企业拨付房屋租金补贴。
同时,《五华圣禧健康产业园招商引资暂行办法》明确了管理办法由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和区财政局负责解释并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