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护国街道办事处聂耳家风家训展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护国街道办事处聂耳家风家训展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护国街道办事处聂耳家风家训展示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中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昆明市西山区前福路金盾花园南区33幢3单元2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01日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LZB2022-0702
2.项目名称: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护国街道办事处聂耳家风家训展示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万元):35.00
5.最高限价(万元):35.00
6.采购需求:聂耳家风挖掘提炼展示,以亲和、多元的方式呈现聂耳家风;交互式场景设置,达到展示内容与群众互动的目的,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本项目不分标段,供应商须进行整体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作无效磋商处理。
7.项目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
8.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护国街道办事处威远社区傲城西南侧小广场。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1.1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法定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2财务状况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视情况提供财务报表)或提供供应商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等级证明或存款证明)、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1年6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书面声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1年6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或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出现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情况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情况(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2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系统中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3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中不得为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且处罚期限未满(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21日09:00至2022年07月28日17:00,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中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昆明市西山区前福路金盾花园南区33幢3单元202室)
方式:网上获取,凡愿意参加磋商的单位请在获取时间内,将“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营业执照扫描件、标书费付款凭证”通过邮件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ynzlzbgs@163.com)。邮件发送后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在当天确认并邮件发送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付款方式对公转账,开户名称:云南中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昆明广福路支行,账号:53050161555100000311,用途(备注):ZLZB2022-0702标书费。
售价(元):600.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01日14:00(北京时间)。
地点: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护国街道办事处7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8月01日14:00(北京时间)。
地点: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护国街道办事处7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1.1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评审时对符合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报价享受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公告发布媒体: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 www.kmwh.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护国街道办事处
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庆云街199号
联系方式:黄老师0871-631875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中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西山区前福路金盾花园南区33幢3单元202室
联系方式:0871-673268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老师
电话:0871-631875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