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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5177-202105-422069 主题分类: 目录管理
发布机构: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2-05-05 10:04
名 称: 关于调整完善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通知

关于调整完善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05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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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抒      审核:梅璨      终审:刘文娟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五华分局:

   近期,昆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印发《关于承接昆明市中心城区人防工程建设行政审批监管服务事项的函》(昆人防函〔2020419),要求按时承接各区负责的人防审批监管服务事项(包括行政处罚)。同时,昆明市森林公安局五华分局已完成转隶工作,隶属于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更名为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森林警察大队。为保证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的权威性、准确性和时效性,确保权责清单顺利实施动态调整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关于承接昆明市中心城区人防工程建设行政审批监管服务事项的函》(昆人防函2020419)及《昆明市中心城区人防工程建设行政审批监管服务分级管理实施细则》文件精神,按时承接五华区负责的人防审批监管服务事项(包括行政处罚),对承接的事项,要纳入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的范畴,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精简申报材料,压缩时限,规范审批行为。同时,及时公开事项服务指南和业务手册,确保接得住、管得好,防止脱节;要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避免管理缺位,并将承接的事项形成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补充完善至附件1。

二、请市公安局五华分局认真梳理转隶后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森林警察大队行使的十类行政职权事项,形成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补充完善至附件2。

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五华分局梳理补充完善后的权责清单(补充完善内容请用红色字体标识),须经本部门内设法制机构审核后,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扫描或PDF版)与权责清单电子版(Excel格式)一起于2021年1月15日(星期五)16时前,报送区审改办(区政务服务局)。


              五华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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