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五华区农业农关于邀请参加五华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技术服务项目比选的公告
为规范五华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集体“三资”)管理,全面落实《五华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及相关配套文件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外选取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协助我局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技术服务单位报名参加。
一、 项目名称
五华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技术服务项目。
二、 项目概况
(一)实施地点:五华区农业农村局、8个街道办事处、25个社区和213个小组;
(二)项目预算:6万元;
(三)资金来源: 政府预算拨款;
(四)服务期:自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五)采购内容:按照《五华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要求,协助五华区农业农村局,对五华区8个街道238个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三资”管理业务进行培训、检查、业务指导等服务。供货商须确定(相对固定)不少于2名具有财务会计、资产管理等相关业务能力资质的人员,根据采购单位需要,开展以下工作:
1. 协助对五华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三资”管理专项业务进行培训(3-5次,每次1-2天);
2. 协助对《五华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实施意见(试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收集分类汇总问题、解答街道和经济组织相关业务咨询(3-5次,每次3-5天);
3. 协助出台相关配套管理制度、制定相关业务模板等资料,并对配套制度落实、业务模板推广应用进行检查、指导(根据需要确定);
4. 经双方协商同意开展的其他工作。
(六)服务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同时满足采购单位的相关要求。
三、 投标人资格条件和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必须盖有投标单位公章及法人印鉴);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
(四)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
四、 申报材料
(一)投标人需提供书面报价表(一式两份);
(二)投标人符合条件的证明资料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两份)。
五、 提交申报资料时间
2022年4月28日,14:00-16:00集中收集申报资料;
六、 申报地点
昆明市五华区龙泉路536号五华区农业农村局三楼301办公室。
七、 其他事项
1. 投标单位可在投标前通过电话或到实地详细了解项目内容及要求情况;后期要自行配备必要的外出检查交通工具,以及业务培训、指导必要的设备设施;
2. 各供货单位递交投标材料后,采购单位将对照收集到的申报资料进行综合评议,同时参考报价情况择优选择,并对外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进行采购。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相关情况咨询。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0871-63614982
匡老师 19808803818
附件:
提供项目服务报价表
昆明市五华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