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昆明市五华区龙翔红菱路社区卫生服务站实施红牌警告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02-14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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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施金梅
审核:杨文焱
终审:罗凤莲
五华区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因昆明市五华区龙翔红菱路社区卫生服务站未严格执行五华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未落实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疫情防控职责职能。现根据五华区卫生健康局印发的《关于强化五华区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机制实施方案(试行)》及《昆明市五华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执行合同书》的相关规定,经五华区社区机构评审会议审议决定对昆明市五华区龙翔红菱路社区卫生服务站下达“红牌”警示一次,在2022年全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考核总分的基础上扣除100分值的处理,同时暂缓续签2022年五华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执行合同书》。
特此通报。
昆明市五华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