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五华区九届五次会议第21B05号提案的答复的函
冯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五华区区属公民办中小学聘任健康副校长的建议》提案收悉,已交我局(办)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进一步做好学校卫生工作,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区属公民办中小学聘任健康副校长中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了进一步做好健康副校长的选聘及管理,健康副校长强化学校卫生健康工作,五华区卫生健康局疾控科、基层卫生健康科及区疾控中心应借鉴国内成熟经验,通过走访调研、座谈交流等方式,初步拟定了《五华区学校卫生健康副校长选聘及管理办法》(附件1),该办法对选聘范围和任职条件、选聘程序、工作职责与任务、考核与管理等方面都进行了明确,希望通过规范的程序,高效的管理,让健康副校长弥补学校在医疗健康方面的专业能力缺陷,指导学校实施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监测、传染病防控和学生健康教育等工作,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提升学生健康生活观念。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尹荔 0871-63632679,13698785926)
昆明市五华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 7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