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五华区消防救援大队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布昆明市五华区消防救援大队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内容包括:1.总体情况;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3.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4.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5.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6.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统计数据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以来制作、获取并以一定形式记录和保存的政府信息数据。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昆明市五华区消防救援大队始终前行在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授旗训词的路上,在总队、支队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履行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职责使命,主动融入五华区功能定位发展大局, 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政务公开系列工作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一些群众比较关心关注的热点工作,做到了及时公布动态、最新政策和规定。
2021年,我大队运用政府网站和单位微信、微博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在门户网站公开发布信息共353条。大队“五华消防”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528条,回复网民问题159条。在每周、每月在云南省“互联网+管理系统发布工作动态信息,全年发布本部门监管工作动态信息41次,违法违规曝光信息11件。同时,分运用政府网站、“两微一端”,加强网民留言办理,畅通网站互动渠道。2021年通过12345市长热线平台交办件、96119平台受理575起,办结率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大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丰富、完善,还需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改进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不断强化公开意识,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切实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更新工作,切实增强公开效果。进一步规范和梳理公开内容,重点公开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努力畅通以门户网站为主要载体的信息公开渠道,增强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权威性和有效性。三是充分发挥新媒体传播速度快、信息量大、宣传便捷等优势,利用“五华消防”新浪微博、“五华消防”今日头条官方平台、“五华消防”抖音官方平台、“五华消防”微信公众平台、“五华消防”快手官方平台开展消防宣传,结合特殊节点、突发事件及热点话题,制作专题,以视频、动画的方式开展针对性宣传,利用卡通漫画、短视频等方式向群众发布信息,广泛宣传普及火灾预防和火场逃生知识,将消防安全常识延伸到每个手机用户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大队2021年发出收费通知件数为0,收取金额为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