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年,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更高质量的政务信息公开助推五华治理现代化和法治政府建设。
一、总体情况
公安五华分局紧紧围绕政府信息“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发挥门户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抖音、快手、头条号等新媒体作用,公开公安机关便民利民措施和服务电话,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进一步提高公安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推动新时代公安职能转变、提升服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一是在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部门动态”“新闻发布”“公示公告”“ 重点领域”等栏目对外公开分局相关公安工作动态信息241条;二是通过“昆明五华警方”微信、微博、今日头条、抖音、快手5大平台适时对分局公安工作动态进行对外公开、宣传。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微信公众号对外推送、转载分局公安工作动态1803条;微博账号发布和转载分局工作动态528条,回复群众举报、求助等消息17条;今日头条账号发布和转载分局工作动态159条;“抖音”平台发布和转载短视频66条;“快手”账号发布短视频67条。三是协调中央省市各级主流新闻媒体同步做好信息公开、宣传工作,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通过“中国网”“人民网”“中新网”等中央级主流媒体对外公开信息149条;“云南网”“都市时报”“云南法制报”等省级主流媒体对外公开信息421条;“春城晚报”“昆明信息港”“昆明日报”等市级主流媒体对外公开信息376条,上述信息中获得百万级点击阅读量信息3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四是公布12389群众举报投诉受理电话,办理回复12345市长热线3588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五是通过“云南执法公开系统”公开各类案件处罚决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4530 | ||
行政强制 | 5031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06.5095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1 | 1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
3.其他 | 0 | 0 | |||||||
(七)总计 | 3 | 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及时性、安全性和准确性不够高的问题,分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了专门机构和工作人员职责任务,对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指导培训、检查考核。一是规范保密审查工作,制定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对外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立完善信息公开三级审查制度,加强门户网站和新媒体运维情况巡查,对公开信息进行监督检查,对未落实信息公开审查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切实保证信息安全。二是强化门户网站和新媒体的管理,要求全局各相关部门明确专人进行运维,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及时更新发布信息内容;建立完善巡查管理制度,指定专人定期对五华区门户网站公安机关相关板块、分局网站和新媒体运维情况进行巡查,对长期不更新、服务功能差、用户关注度低、无专人维护的按要求及时清理整合或按程序备案后关停。三是规范政府信息申请,针对依申请公开答复不准确的问题,对照“四个是否”检查2021年以来依申请公开件,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对分局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培训和检查考核,确保答复文书格式规范、内容依据等内容齐全。同时,积极拓宽信息公开渠道,通过微博、微信、头条等新媒体发布信息和开展互动交流,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具有“时效性、实用性、准确性”。四是进一步加强公开信息的文稿校对工作,安排专人进行文稿校对,并主动积极使用校对系统对文稿进行校对审核,避免出现重大敏感信息错误,提升对外公开文稿质量。
六、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局2021年发出收费通知件数为0,收取金额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