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五华区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 总体情况
2021年,昆明市五华区财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继续深入贯彻执行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层层分解落实2021年工作安排,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及时部署、积极推动,健全制度、拓展形式,加强检查、抓好监督,平稳、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转变政府职能、保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完成情况
2021年,我局深入贯彻《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精神,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责任分工,真正做到“四到位”,即领导到位、认识到位、组织到位、人员到位,确保各项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五华区财政局政务信息公开主要通过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kmwh.gov.cn)进行公开。政务信息公开主要包括部门动态、党建工作、通知公告、公示公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及服务指南等内容。2021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8条。
(二)完善制度机制
1.健全工作制度。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我局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类别、形式、程序、实现和考时限督等内容,为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利的制有力障。
2.加强督促检查。一方面紧紧依托省区政府门户网站的监测评估和评测,深入查找分析问题,认真落实整改。另一方面加强内部检查监督,由分管政府信息公开的局领导不定期检查公开情况,针对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不断加大公开的力度和范围,以监测检查促工作开展。
3.强化保密审查。2021年我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按照《五华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先审查、后发布,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保密审查工作,明确审查的程序,即:信息产生科室提出初审意见,报分管领导提出意见,最后由信息公开科室按照领导批示进行公开。
4.夯实基础工作。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知识的宣传、培训,制定年度学习培训计划,注重学习培训的实效,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2021年,局机关共有2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定期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 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 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 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 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 重复申请 | 0 | ||||||||
3.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 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 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由于对《条例》的学习不够、理解不深,导致工作较为被动,信息更新不及时,信息流通、收集和汇总方面也存在滞后的情况,与公众的需求存在一定的差距。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领导、规范性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对政务信息的公开力度,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落实到实处,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二是公开内容存在错别字、敏感词信息。改进措施:及时按照区政府提供的错误列表分解至局内各信息发布点进行整改,对存在错别字信息进行修改,对敏感词信息进行判定。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局2021年发出收费通知件数为0,收取金额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