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审计调查出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根据昆明市五华区审计局出具的《专项审计调查报告》(五审调报〔2021〕3号)文件,我单位对报告中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其他反映的情况,认真梳理并在此基础上及时进行了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 主要问题及其他反映的情况
1.项目资金沉淀或结余的问题:应缴未缴结余资金8659.60元。
我单位已于2021年9月18日及时上缴结余资金8659.60元至五华区财政局。
2.未及时拨付资金:2020年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补助资金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发放。
我单位将加强对项目实施及实施结果的管理,严格按照文件时效要求及时拨付资金,保障传承人补助经费及时到位。
3.大德寺双塔环境整治工程未能按照时效指标及时开展及完成项目。
因该笔资金主要实施单位为区文化和旅游局下属事业单位区博物总馆,我局在收到上级资金已及时将资金核拨到位。博物总馆作为主要实施单位,在2020年10月份收到资金后已开展编制大德寺双塔系统全面的环境整治工程方案,且区政府对该片区将进行城市更新改造,故该项目暂未实施,待项目成熟即可实施。我单位将加强对拨出资金使用及项目开展情况的跟踪力度,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推动工作有效落实。
二、 下一步工作开展
对《专项审计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不足与问题,我单位已及时进行整改。下一步工作,我单位将加强财务人员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不断完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按章管理,努力完成我局的各项目标任务。
昆明市五华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1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