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区医疗保障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意见的整改情况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昆明市五华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1年3月25日至5月8日,对昆明市五华区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区医保局”)2020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对有关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提出了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区审计局反馈的3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按照审计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区医保局整改落实情况公告如下:
一、未按照绩效管理考核办法要求制定项目绩效评价相关规章制度。结合实际,制定了五华区医疗保障局项目资金管理及绩效评价相关规章制度,制定了项目库管理制度、办法及相关规定并严格执行。
二、区医保局下属经办机构区医疗保险管理局其他应收款未及时清理,长期挂账。经请示区财政局,区医疗保险管理局结合专业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意见对相关款项进行账务调整,完成整改。
三、区医保局2020年预算编制不完整,未对2019年剩余的上级转移支付资金进行预算公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严格进行编制预算,将所有政府收入全部列入预算并及时公开公示,杜绝少列漏列的情况发生。
下一步,局党组将认真贯彻落实审计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抓好审计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
2021年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