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查后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09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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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凯兰
审核:李靖
终审:李永娟
为切实履行财政监督职责,充分发挥财政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现将检查情况公告如下:
一、被检查单位
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黑林铺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龙翔街道办事处、区基础教育发展研究院、普吉街道办事处。
二、检查内容
各预算单位预算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1年8月31日资金结余情况、财经纪律执行情况、各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情况。
三、检查情况
检查结果表明:被检查单位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单位财务收支状况,较好地遵守了有关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有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纠正和改进。如:个别单位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内部控制和管理制度不完善;个别支付凭证附件不完整等。
特此公告。
五华区财政局
2021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