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五华区九届五次会议第21C05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张恒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盘龙江江滨公园管理的建议》提案收悉,已交我局(办)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提案提出的五华区莲华街道盘龙江江滨公园(二环路-金色大道段)公园路灯验收时短暂开启后常夜间不亮,造成市民体验感较差的情况,我局向您及市民深表歉意。
盘龙江江滨公园(二环路-金色大道段)属于2016年由原区园林绿化局实施的盘龙江绿色廊道改造提升示范段工程实施范围,项目涉及公园亮化设施建设。2016年3月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因地理位置因素,照明设施铜芯电缆多次被盗,造成照明设施无法正常使用。
针对盘龙江江滨公园(二环路-金色大道段)照明设施多次被盗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况,我局经过研究,计划将此段照明设施修复纳入2021年盘龙江美丽河道建设项目中。该项目已得到区发改委《关于对2020年盘龙江“美丽河道”建设项目的立项批复》(五发改投资[2020]72号),项目立项总投资747.48万元,由五华区城管局绿化处具体负责实施,项目主要内容为盘龙江(沣源路-二环北路段)河道沿岸部分绿化景观提升,养护管理及便民设施完善等。目前项目已完成施工图编制,下一步将开展招投标及进场实施工作,计划在8月底开工,年底前完成此项工作。项目计划对盘龙江江滨公园(二环路-金色大道段)249盏庭院灯进行修复,并将铜芯电缆更换为不易被盗的新铝合金电缆,同时加装防盗设施,避免设施修复后再次被盗。同时我局也将加强盘龙江沿线市政设施的维护、管理,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感谢您对五华区政府工作的监督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代明63611095 15925156938
五华区城市管理局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