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华区第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5号建议答复的函
尊敬的周惠代表,您好!
您提出的《严格落实共享单车运营管理责任》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共享租赁经济是新时代的产物。2016年底共享单车经市级政府批准进入昆明,共享单车绿色、环保,一定程度解决了“最后一公里”出行难题。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各经营企业恶性竞争、超量投放,车辆无序停放,维护运营管理不到位,占用大量人行道、车行道、公共广场、公共区域等公共资源,导致行人和车辆通行困难,民众怨声载道。
1、 加强共享单车企业管理,落实企业管理责任。针对提案中提及的黑林铺街道共享自行车乱停乱放现象,我局在日常管理中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积极督促各经营企业派出专门运维人员和专用车辆将无序停放的共享单车及时转运至合适地点停放;二是我局机动管理力量重点对海屯路、商院路、昌源中路、人民西路口、科新路等道路及堆积点,加强共享单车规范、转运。
2、 及时把破损共享单车清理维修。我局要求黑林铺街道城管执法中队和共享单车管理企业加大日常管理、巡查、清运力度,确保共享单车有序停放,并督促中队队员如发现破损共享单车,及时对接共享单车企业,发现一辆,清运一辆。
3、 政府监督部门将对共享单车企业车辆投放量进行严格限量,杜绝投放量过大的现象。昆明市城市管理局是市级管理、审批责任主体,市局多次组织各县区对主城区重点医院、地铁站口、重要商圈等重点区域积的共享单(助力)车开展整治。同时已采取“总量控制措施”,目前减量工作还在推进中,昆明市城市管理局拟在今年6月底前,将全市共享单车总量控制在10万辆以内。力争从源头上实现共享单车停放秩序的改善。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刘勇 电话:64159997
五华区城市管理局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