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华区第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7号建议答复的函
黄昆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天骄北麓小区公厕对市民免费开放的建议》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五华区环境卫生管理处接到问题建议后高度重视,安排工作人员现场踏勘,并积极对接昆明伦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天骄北麓物管中心管理负责人。五华区天骄北麓社会公厕位置为天骄北麓住宅小区内商业街,属于小区配套设施,产权隶属云南伦华地产所有,目前由昆明伦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天骄北麓物管中心负责管理。
按照《城市公厕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9)号)》“第十一条 城市公厕的建设和维修管理,按照下列分工,分别由城市环境卫生单位和有关单位负责”、“第(三)条 新建、改建居民楼群和住宅小区的公厕由其管理单位负责”、“第(五)条 公共建筑附设的公厕由产权单位负责”。;《昆明市公厕建设管理实施办法(昆政办〔2015〕171号)》“第(六)条 明确公厕管理主体”:住宅小区、机关单位、购物中心、银行网点、机场、医院、车站、码头、公交始末站、停车场等公共建筑附设的公厕由产权单位负责管理。工商、商务、卫计、旅游、交运、农业、园林、住建等部门负责督促指导辖区农贸市场、大型商场、超市、宾馆、医院、娱乐场所、餐饮场所、居住小区等,进行内部厕所改建提升管理并对外开放”。
综上所述,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和管理职责,该小区厕所属云南伦华地产昆明伦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天骄北麓物管中心所有。建议由住建部门、红云街道办事处按照行业管理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结合各自职能职责,督促该物管公司将厕所对外免费开放。我处也将积极配合公厕达标指导工作。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杨弘斌 手机号: 13888219972)
五华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