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反馈巡察情况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2021年9月22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区国投公司”)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区委第二巡察组组长张忠代表区委巡察组向区国投公司反馈了巡察情况,区纪委常委、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巡察办主任熊云峰同志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要求,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李帆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区国投公司党支部书记邵永康主持会议并作了表态发言。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7月22日至8月27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国投公司进行了巡察。巡察组认真贯彻区委对巡察工作的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对标“三个聚焦”开展巡察监督。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区委常委会报告了有关情况。
张忠组长指出,近年来,区国投公司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国有企业党组织在企业中的领导作用、核心作用有所发挥,并认真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巡察期间,巡察组发现区国投公司存在以下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不深不实;没有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巡察整改工作持续推动力不足;公司市场化转型推进缓慢;未按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落实上级疫情防控工作安排不到位;安全生产工作抓而不紧;生态环保落实不到位;官僚主义突出,工作作风漂浮,文风不实;执行党组织议事决策机制不严格;不落实惠民利民政策,漠视群众的意见,侵害群众利益;经营管理不善,缺乏自身活力;财务管理混乱,资产管理不到位;监事会机构建立不完善,没有专门的工作人员,职能弱化,监督流于形式;工会会费收缴不规范,落实职工福利搞差别化对待;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足;党建工作弱化;发展党员不规范;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与企业发展不相适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监督机制不健全。
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国投公司提出了意见建议:要把加强党的领导同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完善现代化国有企业制度,坚持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地位,健全党组织议事决策机制,把好选人用人关;要持续推进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水平,通过建立完善公司组织架构、优化薪酬体系、打开晋升通道和退出机制、规范考核制度等工作;要加强对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的领导,努力扩大企业资产收益率,积极化解债务风险,增强企业应对市场风险的能力;要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要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建立市场化选人用人相结合,建设一支高素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队伍;要加强财务管理;要强化公司内审机制;要严格执行《劳动法》《工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范用工行为。
熊云峰同志提出了整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政治意义。二是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要求。三是坚持标本兼治,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部门工作取得新发展。
李帆同志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区国投公司要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党建引领,要坚持把加强党的建设与企业改革发展结合起来,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二是勇于担当敢作为。要有干事创业的决心和毅力,有敢想、敢做做敢担当的精气神,力促重点产业和项目建设取得新突破。要进一步增进班子团结协作,切实增强学习本领,汇聚力量推动公司发展。三是遵纪守法有底线。公司领导班子要坚持守住底线,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要对党风廉政建设常抓不懈履行好“一岗双责”,强化制度建设,依法依规依纪用权、办事,知敬畏、守底线、存戒惧。
邵永康同志表示,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照单全收。二是压实肩上责任,形成整改合力。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实现精准施策。四是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
区委第二巡察组全体成员、区纪委驻财政局纪检组负责同志、区国投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区国投公司中层以上干部及部分职工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