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昆明市五华区西翥街道厂口卫生院拟设置床位的批复
五卫复〔2021〕52号
昆明市五华区西翥街道厂口卫生院:
你单位《昆明市五华区西翥街道厂口卫生院建设项目床位设置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云南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云政办发【2016】115号)、《云南省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意见(2016-2020年)》(云卫医发【2016】57号)、《昆明市区域卫生规划(2016-2020)》、《昆明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五华区区域卫生规划(2016-2020)》、《五华区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的有关规定,同意昆明市五华区西翥街道厂口卫生院新建地址在五华区西翥街道办事处新民居委会老花铺村地块厂口卫生院现址,医院床位按照80张设置。该地域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履行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功能,由新建的昆明市五华区西翥街道厂口卫生院承担。
请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云南省医疗机构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设置审批手续。
此复。
昆明市五华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