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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5177-202106-424502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1-05-26 17:07
名 称: 《五华区地震应急预案》解读

《五华区地震应急预案》解读

发布时间:2021-05-26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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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云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云南省地震应急预案》、《昆明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昆明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2021年云南省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精神,昆明政府召开专题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2021年防震减灾工作有关事宜,要求各区要出台本区地震应急预案。我局结合五华区实际情况,代为拟定了《五华区地震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2021年1月26日通过公文传输系统征询修改意见

一、预案制订的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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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地处地震带区域,近年来周边地区发生过地震灾害,给经济社会和人民群众带来了惨重的损失。为确保五华区能够依法依规、科学统筹,有序推进地震防范与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风险,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建立五华区地震应急机制,制定了《五华区地震应急预案》。

二、预案制订的主要法律政策依据

(一)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

(二)规章文件

《云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云南省地震应急预案》、《昆明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昆明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三、主要目标

依法依规、科学统筹,有序推进地震防范与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风险,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本预案是为进一步加强五华区对行政辖区内及周边地区突发地震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建立科学、规范、统一、高效的事故应急指挥体系,进一步整合五华区现有应急资源,建立分工负责、责任明确、优势互补、常备不懈的应急处置保障体系,确保事故发生后,能迅速组织各有关部门人员有序地开展应急工作,做到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行动,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而编制。

四、重点任务 

按照地震灾害发生的强度和烈度,将地震灾害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4个等级。按照各级响应程序开展恢复重建、震情跟踪、通信保障等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在区委、区政府和区自然灾害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设立区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区防震应急办公室、抗震救灾办公室和抗震防震(恢复重建)办公室作为日常工作机构;设立前方指挥部和后方指挥部,作为抗震救灾应急行动工作执行机构,组织指挥全区抗震救灾工作。

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抗震防震(恢复重建)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负责新建、改扩建构建筑物和市政工程建设监管工作;组建建筑物评估专家队伍,负责建筑工程震后应急评估工作;组建机械工程大队,配合地震专业救援队,开展排险除危工作。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发生后,按照国务院和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决策部署,组织开展灾后重建工作;重大地震灾害发生后,按照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决策部署,组织开展灾后重建工作;较大地震灾害发生后,按照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要求,组织开展灾后重建工作;一般地震灾害发生后,组织全区开展灾后重建工作。

后方指挥部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做好有关服务保障;调动区救援救治、抢通保通、排险抢险等救援力量,调配救灾物资、装备,开展支援保障;组织协调有关媒体做好灾情和抗震救灾新闻报道;维护社会稳定;接收和安排国内外捐赠,申请救灾资金、物资和政策支持。下设:综合协调组、宣传报道与舆情监控组、应急物资保障组、应急资金筹措组、涉外事务协调,共5个工作组。

前方指挥部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安排部署抗震救灾有关工作;组织指挥各类救援力量开展救援、救治、抢通、保通、抢险、防疫等工作;做好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和善后工作,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社会治安防控,确保社会稳定;组织专家组和有关企业对市政、民生等基础设施设备进行排查排险和维修、加固,恢复灾区交通、通信、供水、供电、燃气等基本设施;组织有关部门配合国家、省、市地震局开展地震烈度调查和灾害损失评估;组织指导工业、农业等产业恢复生产。下设指挥协调组、灾情侦察组、震情气象监测组、道路交通管制组、交通抢通和运输保障组、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治及卫生防疫组、通信抢修保障组、电力抢修保障组、水利水务保障组、危化品处置及环境监测组、市政设施和民生工程组、公共安全组、地质灾害防范处置组、灾害损失评估组、群众安置与善后组、社会力量协调组、恢复生产生活及灾后重建组,共18个工作组。

(二)基础设施保障

防震减灾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重在平时。加强对重大建设工程、生命线工程、人员密集和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管理,严把抗震设防入口关和质量关,确保各类建设工程选址避开地震活动断层,严格按照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工作体系,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通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保障系统,确保抗震救灾通信畅通;指导、协调、监督电力运营企业加强电力基础设施、电力调度系统建设,保障地震前方应急装备的临时供电需求和灾区电力供应;建立公路、铁路、航空、水运紧急运输保障体系,加强统一指挥调度,采取必要的交通管制措施,建立应急救援“绿色通道”机制。

(三)物资和资金保障

按照国家和省、市、区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储备抗震救灾物资,新建、改(扩)建物资储备库,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网络和生产、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保障地震灾害应急工作所需生活救助物资、医疗器械和药品等生产供应。保障抗震救灾工作所需经费,对受地震灾害影响较大和财政困难的地区给予适当支持。在应急处置工作中,区财政、区发改等部门应当依据地震灾害损失情况,积极向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申请有关经费给予灾区支持。

(四)救援、抢险、抢修装备及设备保障

辖区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救援装备及设备由区应急局负责保障;民兵预备役部队救援装备由区武装部负责保障。

辖区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救援装备及设备、燃气抢修装备及设备、危化易爆品抢险装备及设备。

(五)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要利用广场、绿地、公园、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因地制宜设立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统筹安排所必需的交通、通信、供水、供电、排污、物资储备等设备设施。学校、医院、影剧院、商场、酒店、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应设置地震应急疏散通道,配备必要的救生避险设施,保证通道、出口畅通。定期检测、维护报警装置和应急救援设施,使其处于良好状态,确保正常使用。

(六)宣传、培训和演练

宣传、教育、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新闻媒体、防震减灾等主管部门要密切配合,开展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防震减灾活动,提高全社会防震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辖区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地震应急管理培训制度,加强抗震救灾组织指挥人才队伍建设;要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应急管理人员、救援人员、志愿者等进行地震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制定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演练。机关、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和居委会、村委会、基层组织等要结合实际开展地震应急疏散和自救互救演练。

(七)队伍建设

各部门要加强地震应急专家队伍建设,为应急指挥辅助决策、地震监测和趋势判断、地震灾害紧急救援、灾害损失评估、地震烈度考察、房屋安全鉴定等提供人才保障;加强地震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管理,定期组织培训、训练和演练,提高应急救援队的业务能力;加强交通、通信、医疗卫生防疫、矿山、危险化学品等专业抢险救灾队伍建设,各救援队要配备必要的装备器材物资,经常性开展协同训练和演练,提高共同应对地震灾害的能力;城市供水、供电、供气等“生命线”工程设施产权单位、管理或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抢险抢修队伍建设。

五华区人民政府制定本行政区域地震应急预案,报上一级抗震救灾指挥部防震应急办公室备案。


原文链接:http://www.kmwh.gov.cn/c/2021-05-26/604259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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