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五华区新建居住项目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报审暂行管理办法》听证会的通告(第1号)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根据《五华区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昆明市五华区自然资源局决定举行《五华区新建居住项目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报审暂行管理办法》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听证事项
对《五华区新建居住项目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报审暂行管理办法》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
二、 听证时间
听证会拟定于2021年6月10日举行。
三、 听证代表和旁听人员
(一)听证代表名额及产生方式
1、 本区年满18周岁,从事或者关注与城乡规划标准制定工作有关的人员16人至20人。从不同职业、不同区域的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
2、 本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或专家3 人至5人。
3、 第1项、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昆明市五华区自然资源局根据听证事项的相关内容涉及的单位和个人邀请产生。
(二)旁听人员
听证旁听人员名额3人以内,由听证机关在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或者邀请人员中确定。
四、 报名时间和要求
凡在本区居住或者工作且满18周岁的公民,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均可向昆明市五华区自然资源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6日17:00点。
采用现场、信函和传真报名方式,报名统一使用《听证会报名表》(附后)。信函寄至昆明市人中路66号2号楼6楼昆明市五华区自然资源局(法规科),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邮编:650032);传真至0871-65335948。报名表可在报名地点现场领取,也可直接下载附件“ 附件:重大决策听证会报名表”。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五、 听证会参会通知
昆明市五华区自然资源局将于2021年5月27日17:00点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网站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将相关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联系地址:昆明市人民中路66号2号楼6楼昆明市五华区自然资源局(法规科)
邮 编:650032
联 系 人:陈俊
联系电话:0871-64179842
特此通告
昆明市五华区自然资源局
2021年5月25日